Page 362 - 高所得人士稅務規劃錦囊 (增修訂二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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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張「提高每股純益 (EPS) 提撥股利佔比」及「傾向百分之百
發放現金股利」的 2 大原則下,台塑石化 2005 年稅前盈餘達
新台幣 620.7 億元,2006 年配給股東每股 4.7 元的現金股利,
而因為彼此交叉高持股,肥水不落外人田,現金股利又回到集
團公司,同時還支撐彼此股價。例如,台化持有台塑石化
21.69 億股,若獲配 102 億元現金股利,相當台化每股盈餘 1.9
元。台塑、南亞、台化不僅可獲得各集團公司的股利收入,3
家公司因彼此大量交叉持股,所獲得的現金股利將對每年獲利
有舉足輕重的貢獻。在台塑集團高現金配股政策下,最大贏家
將是集團本身。
交叉持股的比重設計
如果某公司投資另一家公司的股票超過 50%以上,被投資
公司不能買母公司的股票,而且,相互持股公司的投票權會受
限制。因此,當集團中各家公司要進行交叉持股以穩定經營權
或資源分享時,必須注意互相持股比例不能太高。
當台塑集團強化台塑四寶交叉持股比例時,設定每一寶持
有其餘三寶最低 5%股權。統計彙整如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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