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87 - 高所得人士稅務規劃錦囊 (增修訂二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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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其實已經「部份復徵」證所稅
如果台灣的證券交易所得稅停徵,買賣股票損益皆無需申
報個人綜所稅嗎?不完全正確,某部份的證券交易所得稅其實
已經悄悄恢復課徵了。
根據最低稅負制規定,未上市櫃股票交易所得必須申報
「基本所得」申報當年度所得;換句話說,出售未上市股票的
獲利,不需申報所得稅,但要申報最低稅負制相關稅額。依據
所得基本稅額條例第 12 條:
個人之基本所得額,為依所得稅法規定計算之綜合所得
淨額,加計下列各款金額後之合計數:……
三、下列有價證券之交易所得:
(一)未在證券交易所上市或未在證券商營業處所買賣
之公司所發行或私募之股票、新股權利證書、股
款繳納憑證及表明其權利之證書。
(二)私募證券投資信託基金之受益憑證。
……第一項第三款規定之有價證券交易所得之計算,準
用所得稅法第十四條第一項第七類第一款及第二款規定。其
交易有損失者,得自當年度交易所得中扣除;當年度無交易
所得可資扣除,或扣除不足者,得於發生年度之次年度起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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