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OBU 與海外分行及聯行協調
政府對於大陸金融政策開放係採取漸進方式,也就是由大
陸分行開始,接著海外分行,到 OBU,最後是國內分行全面開
放。由於 OBU 具有存款利息免稅、不受外匯管制條例限制之
特性,可想見開放 OBU 人民幣業務,銀行客戶一定會前往
OBU 開立人民幣帳戶及其他業務往來。此時 OBU 必須抱持下
列原則:
1. 不與大陸分行、海外分行、國內分行爭利,一切以全
行利益為依歸。
2. 以客戶方便性為主要考量,絕不左右客戶意向。
3. 利潤分享,客戶能夠在 OBU 承作人民幣業務,若為分
行引薦或原有分行業務延伸,則利潤應與原分行共
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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