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38 - 中國大陸保險實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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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享保險市場資源,擷取非本業市場的經營利潤。有鑑於此,台灣部分保險
                      同業採以非保險業之中資企業為合資對象,發揮不同領域的專長,較能各

                      取所需,共蒙其利。但是,在行業相異而合資的情況下,期初需要更多時
                      間來充份溝通。

                        5. 加重稅負的風險


                          在大陸現行稅收政策下,保險一直是稅負較重的行業:所得稅 33%、
                      營業稅 5%和固定資產投資方向調節稅 15%,此外,還需繳交 1%至 2%的保

                      險監管費用。為落實國民待遇原則,大陸已有意取消稅收優惠,統一將外
                      資保險業納入中資保險業各項稅收的徵收範圍,如此一來,外資保險子公

                      司更需不斷從母公司投入大量資金支應相關稅捐,對其母公司而言,勢將
                      重行評估各項規劃與預測,以因應無法掌握的稅制變動。

                        6. 人員流動及人才缺乏的風險


                          相同語言、文化與風俗習慣的利基,使得台灣保險業者進入大陸適應
                      性強、融合度高,具有比外資保險業更佳的地利與人和優勢。倘若台灣保

                      險業藉由同文同種得以迅速熟稔大陸保險法規,適切移植相關保險經驗,
                      進入市場應該不是一件難事。但是保險產業畢竟是「人」的事業,大陸保

                      險市場發展至今,合格的保險從業人員數量有限,高階保險專才更是缺
                      乏,且對於保險行業理解仍不高,工作的忠誠度較低,人員培訓成本高,

                      在行業內人才短缺、流動高的狀況下,有相當大的人事管理及留才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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