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16 - 活用財務報表-企業融資實務案例分析
P. 116
102
一、財報窗飾的意義
所謂財報窗飾,係指企業在財務報表編製前的一段時間,運用一
切方法來改善或美化財務報表的經營成果與財務狀況的行為。例如甲
公司的管理者在年度結束之前,加強催收帳款,要求借款人先行償還
借款,蓄意將存貨變賣降至正常庫存量以下,並延後正常的進貨,蓄
意運用這些窗飾手法可以有效提高流動比率,有助於公司向銀行申請
貸款。
又如乙公司的收入為加盟特許權費,申請加盟者支付頭期款,餘
額可分 3 年償付,管理者採用加盟者付清特許權費才認列收益,但因
競爭者加入後使加盟者變少,管理者為了掩飾業績與利潤衰退事實,
改變了原來認列的收益方法,只要收到頭期款就將所有特許權費認列
為收益。依據一般公認會計原則規定,必須是已實現或可實現及已賺
得的收益才能入帳,管理者可選擇銷售點法、全部完工法、分期付款
法、成本回收法等會計方法認列收益,此例中的管理者濫用裁量權,
故意改變會計法方法來美化財報,此即為財報窗飾的手法,但這家公
司窗飾財報的方法並未涉及不法。
二、財報舞弊的意義
所謂財報舞弊,係指企業故意違反一般公認會計原則,甚至虛列
或漏列交易事項、偽造或篡改文件等方式提供不實資訊,其會計操縱
扭曲財報資訊的程度大於財報窗飾,對財報使用者的傷害程度也更
大。通常會計操縱被揭發,往往已經涉及故意提供不實資訊的財報舞
弊行為,博達案即為一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