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11 - 活用財務報表-企業融資實務案例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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閱表 2-12 之「會計師負面意見對股票交易的影響」。
處分方式 原因
1. 會計師對財報出具「保留意見」報告書
改列全額交割股 2. 最近期財報顯示每股淨值已低於 5 元
(上櫃股票為收足 3. 營業年度終結 6 個月內尚未召開股東會
款券交易) 4. 三分之二以上董監事受法院停權處分
5. 公司向法院聲請重整
1. 會計師對財報出具「無法表示意見」或「否定意見」
查核報告書,若為第二類股需會計師出具「保留意
見」報告書
暫停交易 2. 被通知需更正或重編財報,逾期仍未更正重編
3. 未依期限公告財報、財務預測或合併報表
4. 被法院裁定股票禁止轉讓
5. 檢送書表資料不實,要求解釋而逾期仍未解釋者
1. 第二類股被會計師出具「無法表示意見」或「否定意
見」查核報告書
2. 最近期財報顯示公司淨值為負數 (上櫃未滿 3 年不受此
限)
3. 有退票紀錄
下市下櫃
4. 公司被法院宣告破產確立
5. 經法院裁定重整確定或依規定駁回重整之聲請確立者
6. 業務範圍有重大變更以致於不被認為可繼續交易者
7. 公司營業全面停頓暫時無法恢復者
8. 上市公司在停止交易 6 個月後仍未恢復交易者
資料來源:萬哲鈺,高崇瑋著,財務報表分析,P.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