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11 - 活用財務報表-企業融資實務案例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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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閱表 2-12 之「會計師負面意見對股票交易的影響」。







                                 處分方式                                 原因
                                               1. 會計師對財報出具「保留意見」報告書
                             改列全額交割股           2. 最近期財報顯示每股淨值已低於 5 元
                             (上櫃股票為收足          3. 營業年度終結 6 個月內尚未召開股東會
                             款券交易)             4. 三分之二以上董監事受法院停權處分

                                               5. 公司向法院聲請重整
                                               1.  會計師對財報出具「無法表示意見」或「否定意見」
                                                  查核報告書,若為第二類股需會計師出具「保留意
                                                  見」報告書
                             暫停交易              2. 被通知需更正或重編財報,逾期仍未更正重編

                                               3. 未依期限公告財報、財務預測或合併報表
                                               4. 被法院裁定股票禁止轉讓
                                               5. 檢送書表資料不實,要求解釋而逾期仍未解釋者
                                               1.  第二類股被會計師出具「無法表示意見」或「否定意
                                                  見」查核報告書
                                               2. 最近期財報顯示公司淨值為負數 (上櫃未滿 3 年不受此
                                                  限)
                                               3. 有退票紀錄
                             下市下櫃
                                               4. 公司被法院宣告破產確立
                                               5. 經法院裁定重整確定或依規定駁回重整之聲請確立者
                                               6. 業務範圍有重大變更以致於不被認為可繼續交易者
                                               7. 公司營業全面停頓暫時無法恢復者
                                               8. 上市公司在停止交易 6 個月後仍未恢復交易者

                             資料來源:萬哲鈺,高崇瑋著,財務報表分析,P.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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