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299 - 為信用把關-企業信用管理實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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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7 章 授信後之信用管理 291
三、發票開立與貨品帳款稽核
業務部門依據出貨 通知 單開立統一發票,統一發票上應有客戶 名
稱 、客戶統一 編號 、產品 名稱 、銷貨 數 量、單價、 總 價、營業 稅 。若
為外銷客戶, 商 業發票應有客戶 名稱 、產品 說明 、銷貨 數 量、單價、
總 價、收款 條件 、送貨 條件 、出貨及帳單地 址 與 特殊指示 。此外,為
了 確定帳 載 銷貨 數字 無誤,信用管理部門會核對統一發票之銷貨 數 量
與會 計 部門 編製 存貨進銷存報表之出庫 數 量,若不相 符 ,應 找 出 差 異
原 因並 予 以調 整 。
四、銷貨退回與折讓處理
在實務上,產品品 質未達 客戶規定 標準 、交貨 數 量 短少 、避免 更
改已 開出發票之 降 價調 整 等 情形 , 都 有可能造成銷貨退回與折讓。業
務部門 根 據客戶提 供 的 書面 報 告 判定退貨是否為公司產品 問題 ,若 非
產品 問題 ,可自 問題 行 判定處理並讓客戶 則 需要 求 客戶提 瞭解 相 退貨或折讓之處理進度及結 或資料,以進 行 產品
供
,
關樣本
果;若為產品
分析
求
業務部門開立退貨
可單或銷貨折讓單,經權責主管
償 之要 及確定退貨 ,並 由 原 因。經判斷責 任歸 許 屬於公司, 則 接 受 客戶退貨或 補
簽 核後, 做 為退貨及折讓 入 帳之依據。此外,依據 稅 法規定,應將 原
始之統一發票收回,若無法收回或是 僅 為折讓部 分 金 額 ,應 由買受 人
填具 銷貨退回或折讓 證明 單並加 蓋 統一發票 專 用 章 ,以為會 計沖 銷應
收帳款金 額 之 入 帳 憑證 。有 關 銷貨退回或折讓 證明 單的 格 式 內容 , 請
參閱 表 7-2 之 「 營業人銷貨退回進貨退出或折讓 證明 單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