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460 - 中國大陸保險法規彙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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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七條  保險公司實際償付能力額度等於認可資產減去認可負債的差額。
                      第八條  保險公司的認可資產是指保險監管機構對保險公司進行償付能力

                               考核時,按照一定的標準予以認可,納入償付能力額度計算的資
                               產。保險公司應按照中國保監會制定的編報規則填報認可資產

                               表。
                      第九條  保險公司的認可負債是指保險監管機構對保險公司進行償付能力

                               考核時,按照一定的標準予以認可,納入償付能力額度計算的負
                               債。保險公司應按照中國保監會制定的編報規則填報認可負債

                               表。
                      第十條  中國保監會為評估償付能力制定的編報規則,是保險公司編報認

                               可資產表、認可負債表和計算償付能力額度的唯一標準,不受會
                               計制度、財務制度等其他部門規定的影響。


                      第三章  財產保險公司監管指標


                      第十一條  財產保險公司的償付能力監管指標有:
                                 (一)保費增長率=(本年保費收入-上年保費收入)÷上年保

                                        費收入×100%
                                        本指標值的正常範圍為-10%~60%。若經營期不滿一

                                        個完整會計年度,則指標值為 999%。
                                 (二)自留保費增長率=(本年自留保費-上年自留保費)÷上

                                        年自留保費×100%
                                        其中,自留保費=保費收入+分保費收入-分出保費,

                                        各項目的口徑與會計報表中對應項目的口徑相同。
                                        本指標值的正常範圍為-10%~60%。若本年為開業年

                                        度,或上年自留保費為零、負數或者上年經營期不滿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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