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8 - 中國大陸證券期貨業務及相關法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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壹、大陸股票種類
有關大陸股票市場規模已於本書第一章之各章內容摘要中概述。
另大陸股票股權結構相當複雜,可依不同之分類方式區分如下:
一、以股東權益區分:可分為普通股及優先股
二、以流通與否來區分:
1. 可流通股:如 A、B、H、N、S 股等。
2. 不可流通股:如國家股、國有法人股、內部職工股等。
三、依投資主體分:可分為國有股、法人股、個人股、外資股等。
四、以發行方式分:可分為 A 股、B 股、H 股、N 股、S 股等。
五、以募集方式分:可分為定向募集股、社會公眾股。
六、其他分類方式:可分為記名、無記名股;面值、無面值股等。
目前於深圳及上海交易所上市之證券分為股票、債券、基金及權證四
大類。大陸股票分為 A 股、B 股。A 股係指以人民幣訂價及結算之普通
股,由中國國內公司發行,只供中國國內人士及企業單位買賣;B 股則指
以人民幣為面額但以外幣進行交易,供境外及港、澳、台投資人買賣的股
票。上海 B 股以美元為交易結算貨幣,而深圳 B 股則以港幣為交易結算貨
幣。但自 2001 年 2 月 19 日起,中國境內居民亦可以合法持有之外匯開立
B 股帳戶,交易 B 股股票。大陸當局政策目標是讓 A 股、B 股自然接軌。
另亦有所謂 H 股,係大陸地區政府或公司在香港地區發行在香港聯交
所上市之股票,又稱為「國企股」,此類股票交易方式與香港其他上市公
司相同。「國企股」與「紅籌股」常為投資人所混淆,所謂「紅籌股」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