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21 - 信用評等模型12堂課-以消費金融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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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評對象
1. 一 般 不 予 評分 非 之類 型與其可能 原 因如 下 :
本國人者;
2. 信用資 料 不 足 : 如信用 歷 史 未 超 過 3 個 月 、 最近 1
年內無 任何 信用 交 易 者;
3. 不適合 取得信用 :如年齡小於 20 歲、被 宣告禁治 產者;
4. 信用資 料有爭議者 :如個人 曾申 請於聯徵 中心資料庫 中
註記 其信用資 料或紀錄 ,目前為爭議中或 訴訟 中者;
5. 有重大顯 著 信用 瑕疵 者;
6. 信用 卡 有強制 停 卡 、 催收 、 呆帳紀錄 者;
7. 授 信 帳 戶 有 逾 期 、 催收 、 呆帳紀錄 者;
8. 票 據 拒絕 往 來 紀錄 者;
9. 已 完 成 債務 協 商 或更生 註記 者。
範例一 第四節 範例
評分
申 請 所示。 卡 主要組成為 : 變 數 、屬性與權重 ( 即 分 數 ) ,
如表
1-3
範例二
表 1-4 為較 複雜之 評分模型,多個 變 數 組成,通 稱 組 合
變 數 ,如性 別 、 婚姻狀 況 加上 年 齡 組成一個 變 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