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21 - 信用評等模型12堂課-以消費金融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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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受評對象
                     1. 一    般  不  予  評分  非 之類  型與其可能     原  因如  下  :
                                   本國人者;
                     2.   信用資  料  不  足  :  如信用  歷 史 未 超 過  3  個  月  、  最近  1

                        年內無   任何   信用  交  易  者;
                     3.   不適合  取得信用   :如年齡小於       20  歲、被  宣告禁治    產者;
                     4.   信用資  料有爭議者    :如個人     曾申  請於聯徵    中心資料庫      中

                        註記  其信用資    料或紀錄     ,目前為爭議中或        訴訟  中者;

                     5.     有重大顯  著 信用  瑕疵  者;
                     6.     信用  卡 有強制  停  卡  、 催收  、  呆帳紀錄  者;
                     7.     授  信  帳 戶 有 逾 期  、  催收  、 呆帳紀錄  者;

                     8.     票  據  拒絕  往 來 紀錄  者;

                     9.     已  完  成 債務  協 商  或更生  註記  者。






                 範例一                 第四節  範例


                          評分
                     申 請 所示。  卡   主要組成為    :   變  數  、屬性與權重    ( 即 分 數 ) ,
                 如表
                      1-3

                 範例二


                     表     1-4  為較  複雜之  評分模型,多個      變 數 組成,通     稱 組 合
                 變 數 ,如性    別 、 婚姻狀    況 加上  年 齡  組成一個    變 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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