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6 - 銀行家雜誌第98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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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家觀點
公司法進入實驗區?
公 司法是企業法制的核心。 典化」的特色。如政策要與時
金 融業要了解公司客
調整,當然也就反映於公司法
劉紹樑 戶,自身多半也是公司,必須 的修正。
熟悉公司法,包括最近行政院 草案中有許多財經技術面的
現職: 中華開發金控公司資深副總經理、中華
開發創投公司董事長 拍板的公司法修正草案(見劉 改進,但美中不足者是有些修
經歷: 中華開發工業銀行總經理、行政院經建
會亞太營運中心主任、理律法律事務所 紹樑,健全公司法制的崎嶇之 正比較枝節,或規範罕見的
合夥人、東吳大學法研所暨臺灣大學國
企所兼任教授 路,本刊第90期,2017年6 異象;雖有亡羊補牢,但也有
月號,22-25頁。)。 因噎廢食。有些亟待的變革
在總統大選時,這部十分技 則 只 加例外而妥協,未觸及
術性的財經法上綱到宣示以興 核心;一些則因延宕過久,實
利為修正主軸。而全盤修正產 務上已繞道,修正未必立竿見
官學委員會的強力運作與內部 影。有些修正乍看平凡無奇,
折衝,也動見觀瞻。暫不論過 但因打通任督二脈,反倒引出
程多麼崎嶇與艱辛,金融界會 邏輯問題。
比較關切有哪些改進,本文即 舉例:一旦股份有限公司可
評述較具金融性的修正。 免印製股票,就會與有限公司
部分媒體因涉150多個條 無異。既如此,那是否仍高度
文,稱之為大翻修,政府反 監理,而不是鬆綁,而與有限
倒已不再主張全盤修正。全 公司一樣低度管理?或許應該
盤修正其實知易行難,修法 用這種政策邏輯來檢證法規
主軸會因此搖擺,撰擬草案 架構。
就也像做實驗。這也不奇怪, 公司法上有一些規定猶如智
我國公司法像披了法律外衣的 齒,可以拔除,但不會因此長
財經政策,深具「產業政策法 進,因修正實益有限。如擬放
16 台灣銀行家2018.2月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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