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62 - 中國金融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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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強化貸款全流      程管理

                            《 辦 法》要求貸款人內部應             將 貸款過程管理中的各個            環 節進行分     解 ,
                        按 照 有 效 制衡的原則       將 各 環 節職責    落 實 到 具體的部門和        崗 位,並    建 立 明 確
                                   181                               182                183
                        的問責機制        。這  些環  節主要包括      :受  理與調    查   、風險評價      與審批     、合
                              184            185          186
                        同簽訂     、發   放與支付      、貸  後管理      等。  透過進一步      強化科學的貸款全流
                        程管理,     真 正實現貸款管理        模 式 朝 向 精 細 化 的 轉 變,有      助 於 提高   銀行業金
                        融機構貸款發       放 的 品 質,   也 有 利 於銀行業金融機構          增強   貸款  風 險 管理的有

                        效性。

                          2.   宣導貸款支付管理理念,強              化貸款用     途管理

                            《 辦 法》要求貸款人         依 法加   強 貸款用    途 管理,   透 過加   強 貸款發    放 和 支

                        付 審核,    增 加貸款人     受 託 支付   等手段,    健 全貸款發     放 與 支付   的管理,     減少
                        貸款  挪 用的   風 險 。具體而言,要求貸款人應               事 先 與借款人     約 定 明 確 、 合 法
                                   187
                        的貸款用     途   , 約 定貸款發     放條件    、 支付  方式、接     受 監督以及     違 約  責 任 等
                        事項  。


                          3.   強調合同或協議的有效管理,強                化貸款風險要         點的控制,營        造良
                            好的信用      環境

                            《 辦 法》要求貸款人在
                                              188  合 同或協議中應對控制貸款             風 險 有重要作用的
                        內容與借款人進行         約 定    , 使 貸款人    透 過 合 同來控制貸款        風 險 。貸款人應




                        181
                         參閱《   固定資產貸款管理暫行辦法》第           5  條。
                        182
                         參閱《   固定資產貸款管理暫行辦法》第           9  條至第  11  條。
                        183
                         參閱《   固定資產貸款管理暫行辦法》第           12  條至第  14  條。
                        184
                         參閱《   固定資產貸款管理暫行辦法》第           15  條至第  20  條。
                        185  參閱《  固定資產貸款管理暫行辦法》第        21  條至第  29  條。
                        186
                         參閱《   固定資產貸款管理暫行辦法》第           30  條至第  37  條。
                        187
                         參閱《   固定資產貸款管理暫行辦法》第           7  條。
                        188
                         參閱《   固定資產貸款管理暫行辦法》第           16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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