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212 - 中國大陸銀行業監理及相關法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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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解決 臨 時性 周轉 資金的需要。
第四十七條 商 業銀行不 得違 反規定提 高或者 降 低 利率以及 採 用其他不正
當 手段 , 吸收存 款,發 放貸 款。
第四十八條 企 業事業 單 位可以 自 主選 擇 一家 商 業銀行的營業場所開立一
個辦理 日 常 轉賬 結 算和 現 金 收 付的 基 本 帳戶 ,不 得 開立 兩 個
以 上基 本 帳戶 。
任 何單 位和個人不 得將單 位的資金以個人名 義 開立 帳戶存
儲。
第四十九條 商 業銀行的營業 時 間應當方 便 客戶 ,並予以 公 告。 商 業銀行
應當在 公 告的營業 時 間 內 營業,不 得擅自停止 營業 或者 縮 短
營業 時 間。
第五十條 商 業銀行辦理業務,提供 服 務, 按 照規定 收取 手續費 。 收 費 專
案和標 準 由國務院銀行業監督管理機構、中國人民銀行根據職
責分工,分 別 會同國務院 價 格 主管部門制定。
第五十一條 商 業銀行應當 料 。 存財 務會計報表、業務 合
照國家有關規定保
按
同以及其他資
律
商
第五十二條
務管理的規定,不
的
取
便
收
受
(一)利用職務 業銀行的工作人員應當 上 得 有下列行為: 利, 遵守 索 法 、 、行政法規和其他各項業 賄 賂 或者違 反國家規
定 收 受各 種 名 義 的 回 扣 、 手續費 ;
(二)利用職務 上 的 便 利, 貪污 、 挪 用、 侵 佔 本行 或者客戶
的資金;
(三) 違 反規定 徇私 向 親 屬、 朋友 發 放貸 款 或者 提供 擔 保;
(四)在其他經濟組 織兼 職;
(五) 違 反法 律 、行政法規和業務管理規定的其他行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