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429 - 銀行授信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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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階段 的金融改 革
現在,銀行業很 多舊 的禁制已 被 廢 止, 除實 施 利率與外 匯 自 由
化 、開 放 銀行設立 等 外, 政府 從 91 年 7 月 開始 推 動第一階段金 融改
革 , 即所 謂 的二 五 八 目 標 , 亦即 要求銀行 自 陳 總 統 上 任 後二年 內 降 低
逾 期 放 款比率 至 5% ,資本 適足 率為 8% , 政府 並 將銀行業的營業 稅 從
5% 降 為 2% ,同時 降 低 存 款 準備 率,以提高銀 打消 呆 帳 的能力。此對
積極 改 善 金 融機構 的經營 體 質 、 鞏 固 銀行的 財 務 基礎 、 降 低 逾 期 放 款
的比率 等 有很大的成 就 ,第一階段的金 融改 革 可 謂 已經 順 利達成。
接 著 ,於 93 年 6 月 進 行第二階段金 融改 革 ,其 核心 則 是 以 「 興
利
昇
而,因為
融
糾
化 」 為主,主要 我國金 藉 整合與 民 營 化 , 推 動 台灣 然 金 融機構 大型 團的利益 化 及國 際
,提
市場在國
爭力。
財
競
際
的
葛 ,乃 使 金 融控 股 公司 減 半 的目 標 受 到 扭曲 ,因此第二階段的金 融改
革徒 有美 意 , 無 法 具 體 落 實 。
行 政 院 鑑 於國 內 經營不 善 淨值 為 負 的金 融機構 可能 造 成我國金 融
市場的不 穩 定, 並 影響 借款人 融 資及 存 款戶之權益,乃提出 「 行 政 院
金 融 重建 基 金設 置 及管理 條 例 修正 草 案 」 ,期 盼 協助 問題 金 融機構 退
出金 融 市場,以整 頓 金 融環 境 與 保 護存 款安 全 。
95 年 9 月 17 日 政府 提出的 2015 年經濟發展 願景 前 三年 計 畫 中之
「 金 融 市場 套 案 」 計 畫 , 即 為第二 次 金 融改 革 之 延 續 , 內 容 包括 重整
銀行市場
際化等
據點
並
,
畫 ; 其中與授信有 結 構 、發展國 關 者為加 際債券 強 市場、加 速 金 融 業國 提高海外授信業務比 八 項 執 行 計
海外分行
重與手 續 費收入。
提 升 我國金融產業的競爭 力
除 上 述 金 融改 革 外, 政府 尚 期 望 以下列 措施 ,提 升 我國金 融 產業
的 競 爭力: 加 強 公司 治 理,設定外部董事的最低比率,以 降 低 社會 大 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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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28 章 銀行授信業務的未來發展方向 4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