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329 - 銀行授信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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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營業稅及印花稅一般由借款人負擔
由於聯貸的利率很低,銀行的聯貸利益不大,因此營業 稅 及 印花
稅 一 般 由借款人 負擔 , 但是 貸款的利 息所得稅 則由銀行 自 行 負擔 。
5. 承諾費
聯貸佔用了銀行很大的額度,因此 若使 用率 太 低, 必 須 向 聯貸行
支付承諾 費。例如 就未 動用額每 季支付 0.25% ,或動用 未 及 30 % 時,
就未 動用部分 支付某 一 約 定的 承諾 費用。
6. 契約修改費
聯貸中途, 若 借用人 欲修改契約 ,或 暫 時 豁免某 些貸款 條件 ,主
辦行 除 須依 約徵 求聯貸銀行同 意 外, 另 須 支付某 一 約 定之 契約修改 費
或 違約 費用。
聯貸案前常有一筆過度性融資
由於聯貸組成每須一段時間,而廠商 急 須建廠或購 買機器 設 備 ,
因此乃由參貸之一家銀行先 給予 一筆 過 度性的貸款 (Bridge loan) ,而
以聯貸的資金 償 還。
現在,美國的銀行聯貸市場, 甚至 有 過 度性的業主權益資本投資
(Bridge equity) 。此 種趨勢 或 許 可 供 國 內 的 工 業銀行及有投資部的商
業銀行參 考 。
利益與風險由參貸銀行依參貸比率分擔
各銀行參與聯貸後, 即 共同 承擔風險 與利益, 但 其主 張 應 透過 管
理行為之。 任何 銀行 自 聯貸案 所 取 得 之還本 付息 ,及變 賣抵押品 之收
入 等 ,均須 交給 主辦行, 並 依參貸比率分享。
第 21 章 銀行團聯合貸款 3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