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327 - 銀行授信管理
P. 327

第二節

                  聯貸案件與自貸案件的差異



                     參貸行、主辦行、管理行

                    參加聯貸的銀行,均稱為參貸行                      (Lending bank)   。銀行授信的部

               分,不管分成二個或三個授信科目,
               每一項,其最後分配參貸金額之權利則在於主辦行。                 參貸行原則上須依比率同時參貸

                    聯貸參加金額較大,而達一定額度以上的銀行都可做為共同主辦
               行   (Lead bank)  ,可以共同分享管理費。

                    有時,聯貸中有一個較小的授信科目,例如商業本                                   票  的發行     保
               證
                  ,或
                    主辦行須 許  由主辦行  處  理聯貸 自  行  承  做,或專門 、  徵  信  調查 留給票券公司 、產業及  財 參貸。  評估    、  擔保品  設
                                        說明
                                                                      務
               定、還本      付息帳     務  處  理、  財  務  控  管  等  事  宜  ,  所  以有權收取主辦費。一
               般  聯貸的主辦費        係  在聯貸期間       計  收   (  例如  ) 40  點   (bp)  ,  若  期間  五  年,

               則每年     攤得   8  點  ,  若  聯貸的利率為       LIBOR   加  碼  50  點  ,則聯貸的      全  部
               收益率
                        (All-in yield)
                    在聯貸案中,由參貸額度最大的銀行   為年利率      58  點  。     擔任  管理行     (Manage bank)
               的  角色;若      額度很大、       擔保品     很  多  ,則由一家銀行         擔任擔保品控         管的

               管理行,      另  一家銀行     擔任帳     務或額度      控  管的管理行。
                    管理行可 補償  。    另  收取一筆以   絕  對金額    表示   的管理費,        作  為管理行服務

               工作
                    的
                     授信額度較大


                    聯貸的金額很大,且幣別可能很                     多  ,同時有      台  幣與  日圓   、美元、
               歐元   等  外幣,因此,  至  1  、  2 全  部金額  換算     成  台  幣後達到  30  、  50  億元者非常

                                         億元者。
                                       千
               普遍
                    ,也有大




                                                                    第  21  章 銀行團聯合貸款          317
   322   323   324   325   326   327   328   329   330   331   3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