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232 - 台灣.金融.大家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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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  在要  推 動  的 高  附 加  價值  的服務業,是不是          都屬  於  高科  技?   恐怕   不見

                  得  吧 !  另 一  方 面,  高科  技也可以     滲  透進  每  樣行業,     包括  傳  統產  業  ; 遇

                  到 高科   技能  夠提   升它   的經濟   效應   時,是    否  也 該鼓勵   ?

                       回想二十     幾  年前的    辯  論,  真  的  蠻  有  意  思  。後來就  把  「  尖端  」  拿

                  掉  , 還  是 留  下 了「  科  技」兩個    字  。因為   財政   部堅持    要 有  控 制與限制。

                  若干   年以後,相關的法          律  改變  ,好   像  也 把  科 技  拿 掉  了,不過這個      還 是

                  影響   到當時   很  多 人 思  考 的過  程  。

                       今 天  講  到創投業,大家        都  還 認為是要投資       科 技的事業,       其實   這個

                  觀  念 不一  定正   確  。只要能    夠  增  加經濟   效 益  的 產  業,  似 乎  都 可以  考  慮 ,

                  要 鼓勵   創投業去投資。





                                個
                                  有
                       請再談
                              幾
                                     關
                                              觀
                  問:

                                         動新
                                       推
                                             始把
                                                 創投業想
                  答:   另  外,在  談到,大家一開  推  動  所  謂  投  信  業的時候, 念  的  故  事。  我們 成  只能投資  所  有  相關的行 尖端  科  技的  命  老 故
                       剛剛
                  事。
                                                              把
                                                                              政
                                                                                     ,
                                                                                   令
                                                          果
                                                                               (
                                                                        政
                                                                   到行
                                                     「如
                                。
                  都整
                                                                                說沒
                  院長接受了,  理  了一  遍 案子  徐立 也通過,  德部  長就問 但  是沒  : 有人  來的話,  案子  提 怎  麼 辦?」  院,  我 俞  國華  有 )
                  辦法   保證  一  定有人    來。   那 時候沒    有  email  ,  fax  也不  太  流 行,通通   用
                  telex  , 我  就發  給 所  有我  認  識 的外國投資銀行,問他           們有  沒  有  興 趣  來投
                  資台灣要     推 出的   新 投  信 業  或  Mutual Fund  。
                       結 果  ,  我  發了大  概 二十   幾  封 ,在  很 短  的 期  間內回   收  七 份  ,這些回
                  答  都 是  肯 定  的。後來,     徐  部 長說服當時的行         政  院長同意。      案子  出來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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