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207 - 銀行內控與風險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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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7 章 公司治理
金融業實施公司治理之措施
第四節
如 前 所 述 , 目 前 銀行業、證券 商 、期貨 商 、 投 信及 投顧 業,以
及
目
則,而
守
實
兼
券 上 市( 櫃 )公司 營 商 均 訂 有公司治理 及經 紀商 務 三 種型 態 ),而又 前 銀行業 具 有 有證 市
(包括自
上
、
承
銷商
商
( 櫃 )公司 資 格 者 最為 普遍 , 但因 銀行業 只用 其公司治理 實 務 守
則, 因 此本 節 將只 討論銀行業的公司治理 實 務 守 則之 內 容 , 但當 涉
及有關之 上 市 上櫃 公司治理 實 務 守 則 時 , 再補充 說明 之。
一、銀行業公司治理實務守則
此一 守 則, 係 由中 華民 國 商 業 同 業公會全國聯合會於 民 國九十
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以全風 字 第三四二二 號函 訂 定, 共 八章,八十
五
( 條,第一章為 銀行業務之 總 則,指出銀行業建 全發展)及 依 據。其第二條指出建 立良好 之公司治理制度之 立 公司治理 目 的
健
促進
制度 應遵守 下 列 六個原則,其中 每 一個原則 各 單 獨 列 為一章( 共 六
章):
1. 遵循 法 令 並 健 全 內 部管理
3. 2. 保 障股東權益 董 事會 職 能
強化
4. 發 揮 監 察 人 功 能
5. 尊 重 利害相 關 者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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