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88 - 解讀中國基金教戰守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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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讀中國基金教戰守則






















                                  QFII (Qualified Foreign Institutional Investor)  為合格境外
                              機構投資者的簡稱。由於中國在資本市場尚未全面開放,因此

                              QFII 制度實質上為資本市場自由化前的過渡制度,為一種資
                              本管制制度,過往台灣、印度與韓國都有相關類似措施。

                                  在中國未實行 QFII 制度之前,境外投資者只可透過 B 股
                              投資中國資本市場。直至 2002  年 12  月 1  日,中國證監會和

                              人民銀行頒布了《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境內證券投資產管理理
                              暫行辦法》,開始 QFII 制度試點。2003 年 7 月,隨著瑞士銀

                              行下達第一筆 A 股交易指令,正式開啟了海外資金進入中國
                              資本市場之路。

                                  發展十年間,QFII 機構類型和數目、審批額度、資金流
                              入不斷增加,中國資本市場對 QFII 開放程度不斷提高,2012

                              年 RQFII 制度也開始進入實施階段。截至 2013 年 9 月底,中
                              國外匯管理局已經累計批復 216 家 QFII 機構總計 474.93 億美
                              元的額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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