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88 - 解讀中國基金教戰守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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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讀中國基金教戰守則
QFII (Qualified Foreign Institutional Investor) 為合格境外
機構投資者的簡稱。由於中國在資本市場尚未全面開放,因此
QFII 制度實質上為資本市場自由化前的過渡制度,為一種資
本管制制度,過往台灣、印度與韓國都有相關類似措施。
在中國未實行 QFII 制度之前,境外投資者只可透過 B 股
投資中國資本市場。直至 2002 年 12 月 1 日,中國證監會和
人民銀行頒布了《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境內證券投資產管理理
暫行辦法》,開始 QFII 制度試點。2003 年 7 月,隨著瑞士銀
行下達第一筆 A 股交易指令,正式開啟了海外資金進入中國
資本市場之路。
發展十年間,QFII 機構類型和數目、審批額度、資金流
入不斷增加,中國資本市場對 QFII 開放程度不斷提高,2012
年 RQFII 制度也開始進入實施階段。截至 2013 年 9 月底,中
國外匯管理局已經累計批復 216 家 QFII 機構總計 474.93 億美
元的額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