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64 - IFRS入門九堂課-解讀國際會計準則與財務報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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降低淨利,但發行公司債並不會增加流通在外股數,因此發
行公司債的每股盈餘報酬較高。
假設康和公司之擴廠計畫需要資金 500 萬元而必須進行長期融
資。A 計畫是以目前股票市價$25 發行 200,000 股普通股;B 計畫是發
行面額$5,000,000 的公司債,年利率為 8%的公司債。該公司息前稅前
淨利為$1,500,000,所得稅率為 30%,康和公司流通在外股數為
100,000 股,A 計畫與 B 計畫對每股盈餘影響如下:
A 計畫 B 計畫
(發行普通股) (發行公司債)
息前稅前淨利 $1,500,000 $1,500,000
利息費用 (8%×$5,000,000) - 400,000
稅前淨利 1,500,000 1,100,000
所得稅費用 (30%) 450,000 330,000
淨利 $1,050,000 $770,000
流通在外股數 300,000 100,000
每股盈餘 $3.5 $7.7
雖發行公司債有上述優點,但其缺點為必須定期付息,到期償還
公司債本金。若公司每年盈餘波動很大且無良善的現金計畫,當公司
獲利不佳時可能無力支付高額的利息費用,造成資金週轉不良之情
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