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41 - the taiwan banker 2024.08(1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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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效率往往處於對立的地位,即有可能追                                    觀察金管會每年度的重大裁罰案件資
              求公平的同時卻犧牲效率,該二者間取捨                               訊,不難窺見裁罰的嚴格程度有顯著提
              或調整,就是金融法規在制定時,需要                                高,使得金融業者為避免觸法,一旦頒布

              面對與解決的難題。而金融法規的制定                                新的金融相關法令,不僅借重專業顧問的
              者,除了最高立法機關的立法院外,行                                意見,也會透過建立政策程序、制定文件
              政院經行政院會議的召開,可議決重大                                表單,讓董事、經理人及員工得以依照遵
              施政方針及向立法院提出事涉金管會職                                循。可以發現,一部金融法規就有一套相

              掌的法律案;另金管會也可以基於法律                                應的管理機制,也有歸屬的權責單位,而
              授權,對外做出或發布行政命令、規則                                歷年各類金融法規的沿革,包括因應金融

              或函釋。                                             政策而立法,或順應國際潮流與社會需求
                  金管會的職掌,是金融市場及金融業                             等因素而逐年訂立修改,形成數十種法
              發展、監督、管理及檢查業務的主管機                                律、數百則命令及為數超過千個行政規則
              關,並以健全金融機構業務經營、維持                                的法律架構。

              金融穩定及促進金融市場發展與保護金
              融消費者權益為職責。而我國的金融監                                提升金融法規環境健全性
              理法規,不僅涵蓋銀行、證券期貨、保

              險,更有金融消費者保護及新興的金融                                     事實上,金管會自2004年7月成立以
              科技等領域,種類繁多且影響層面甚                                 來,雖多數金融監理法規仍沿用財政部
              廣。不可諱言,金融業一直以來都是受                                時期頒發的規定,但諸多金融法規隨著
              到高度監理的行業,金管會透過金融法                                金融環境的變遷,確實有重新檢討的必

              令的制定及金融檢查機制,嚴格監管其營                               要性,而為適度汰除不合時宜的金融法
              運活動。                                             規,金管會自2020年6月啟動「主管法規
                                                               簡化、整合及現代化方案」,並於2023年

                                                               11月底完成檢討作業。而舊法規檢討是健
                                                               全金融法規工程的第一步,如何給予學者
                                                               專家、民眾、利害關係團體等表達與評論

                                                               的機會,傾聽並考量各方意見,以強化法
                                                               規作業的精進措施,才是持續提升金融法
                                                               制環境的不二法門。

                                                                    而由主管機關檢視金融法規的作
                                                               法,在金管會新任主委彭金隆上任後,更
                                                               將視角擴大到學者專家。金管會認為,為

              金融法規規範目的主要歸類為「維護社會公平」及「促進                        因應未來環境與國際競爭,產官學界對監
              經濟效率」,二者間取捨或調整,就是金融法規在制定時
              需要面對與解決的難題。                                      理政策的溝通,應有共同組成常態性設




                                                                                             2024.8     台灣銀行家     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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