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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我國因應開放銀行之政策
目前我國之財金資訊公司建置「 API 雲端繳費服務平台」,使 客
戶可透過各金融機構之網路銀行或 App 使用「全國繳費網」查詢及
繳納公共事業費用,在概念及做法上已與開放銀行相當類似。
金管會為因應趨勢及監理所需,已於 2018 年 10 月邀集銀行公
會、 聯合徵信 中心、財 金資訊公 司及銀行 業者等, 就開放銀 行之 實
務運 作交換意 見。金管 會目前做 法,傾向 參考香港 及新加坡 做法 ,
鼓勵 銀行以自 願自律方 式推動, 並請銀行 公會研議 適合辦理 開放 銀
行之業務範圍,與銀行及 TSPs 合作之自律規範內容,及請財金資訊
公司研擬 有關開放 銀行所涉 開放應用 程式介面 (Open API) 之技 術
標準及資安標準。
目前共識 是初期只 開放提供 非交易面 的金融產 品資訊整 合 為
主, 以提高金 融商品及 服務等資 訊可及性 ,之後將 持續參酌 各國 推
動情形,研議逐步推動開放銀行的服務範圍。
另一方面,有關推動開放銀行服務所牽涉之法規修正,將 視 開
放銀行可能涉及之銀行資料範圍、銀行與 TSPs 合作模式等,適時檢
視並修正相關法令規定,取得金融創新與客戶保護之間的平衡。
換言之,我國採兼具香港及新加坡模式,以「自律作法」 來 推
動開 放銀行, 不如歐盟 跟英國採 強制規範 ,也就是 在不修法 的前 提
下, 讓金融業 者和公會 訂定自律 規範,鼓 勵金融機 構基於自 身營 運
策略與業務需求,與 TSP 業者合作,加 入開放銀行的行列。目前我
國金 管會採用 三階段開 放模式, 透過階段 式開放逐 步開發台 灣「 開
放銀行」的內涵。
第 一階段開 放「商品 公開資料」: 如利率 、匯率、 ATM 位置 、
分行資訊、產品資訊等。 TSP 業者透過 API 可介接到各銀行的商品
資訊,消費者透過 App 就可輕鬆比較各銀行的相關商品服務,目 前
第一階段已於 2019 年 9 月底上線。
第二階段開放「客戶資訊」 :在客戶同意下開放客戶資訊, TSP
業者 可以提供 帳戶整合 服務,例 如將消費 者在不同 銀行的房 貸、 存
款、基金投資等資訊做整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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