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351 - 金融科技力
P. 351

表 12-4  金融數據類型

                            數據類型                                 具體內容



                                            所 有 人 均可接 觸、 使用和 共享 的數據 類型 ,如銀 行各
                            公開 數據
                                            類產 品及服務相 關信息。


                                            1.客戶向 銀行 提供的各類 資訊,如客 戶居住地、 聯絡
                                              方式 、辦理開戶 或貸款提供 的財務狀況 證明等。
                         帳戶 及交易數據
                                            2.客戶和 銀行 進行交易所 產生的數據 ,如存提款 、轉
                                              帳、 帳戶餘額、 利息及其他 費用等。

                                            為 深 入 了解客 戶所 產生之 數據 ,如所 得、 資產證 明、
                          客戶 增值數據           客 戶 身 分驗證 、信 用狀況 及將 客戶各 帳戶 資訊統 整所
                                            產生 之數據。



                                            跨 帳 戶 、跨交 易、 跨客戶 的整 合數據 ,如 區域內 現金
                            聚合 數據
                                            提取 量月平均值 。





                          商業 敏感數據           涉及 銀行戰略、 定價、算法 等商業機密 數據。



                        資料 來源:綜合整 理


                             只要在用戶確認同意的前提之下,將上述金融數據資訊提 供 給

                        第三 方服務提 供者,讓 其創造出 更多經濟 價值。開 放銀行對 於銀 行
                        而言 ,能與非 金融業者 創造新的 商業模式 ,藉此找 尋潛在商 機, 對

                        於這 些第三方 服務提供 者而言, 優勢是不 用再花時 間和成本 ,在 蒐
                        集使 用者的相 關資訊, 反而能將 資源投入 在創新科 技上;對 消費 者

                        而言,則是獲得更多元的金融服務及客戶體驗。開放銀行在理想上,
                        對客戶、對金融科技公司、對金融業都是有益的 (詳表 12-5)。









                                                                                                         337
   346   347   348   349   350   351   352   353   354   355   3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