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43 - 金融科技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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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為人工智慧打造賦能的政策環境:

                               為利人工 智慧從研 發進展至 應用階段 ,政府應 考慮使用 實驗
                          機制,在 受控管環 境下,允 許人工智 慧測試及 在適當時 機擴大應

                          用,此外 應審查和 調整政策 、監理框 架及評估 機制,以 鼓勵創新
                          和競爭。


                        4.  培養民眾技能,為勞動市場轉型做準備:
                               政府應鼓 勵民眾對 人工智慧 有效運用 及互動, 以培養必 要技

                          能、過渡 時期公平 對待勞工 ,以及讓 人工智慧 被負責任 地應用在
                          職場,並提高勞工安全及工作品質、促進創業和生產力。


                        5.  可信賴人工智慧的國際合作:

                               各國政府 應積極合 作以落實 負責任管 理人工智 慧,包括 知識
                          共享、在 人工智慧 互通操作 性及信賴 性上制定 全球標準 、建立國
                          際比較指標。


                             此外,G20 於 2019 年 6 月部長級會議發表以人為本之人工智慧
                        聲明,並引用 OECD 原則及建議,發布 G20「負責任地管理可信賴

                        人 工智慧之 原則」及 「可信賴 人工智慧 的國家政 策和國際 合作 建
                        議」。簡述如下:

                        1. G20 致力於促進創新和投資的有利環境,尤其著重數位創業、研
                           發、培植新創公司、微型中小企業採用人工智慧。

                        2.  負責任地開發和使用人工智慧有助推動聯合國永續發展目標
                           (Sustainable Development Goals, SDGs)  以實現持續發展和具包

                           容性的社會。
                        3.  人工智慧可能帶來包括勞動市場轉型、隱私、安全、道德議題 、

                           新數位代溝及技能需求等社會挑戰,為 培養民眾對人工智慧信任
                           和信心並發揮潛力,故採取以人為本處理方式。

                        4.  需繼續促進隱私及個人資料保護之配套及培養相關技能,未來將
                           透過智庫等公開合作的方式,與各界合作。


                             有鑑於人工智慧和機器學習在金融領域的應用尚處於起步階段,
                        目前看來,各國監理機關焦點放在分析與研究,觀察人工智慧和機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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