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43 - 金融科技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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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為人工智慧打造賦能的政策環境:
為利人工 智慧從研 發進展至 應用階段 ,政府應 考慮使用 實驗
機制,在 受控管環 境下,允 許人工智 慧測試及 在適當時 機擴大應
用,此外 應審查和 調整政策 、監理框 架及評估 機制,以 鼓勵創新
和競爭。
4. 培養民眾技能,為勞動市場轉型做準備:
政府應鼓 勵民眾對 人工智慧 有效運用 及互動, 以培養必 要技
能、過渡 時期公平 對待勞工 ,以及讓 人工智慧 被負責任 地應用在
職場,並提高勞工安全及工作品質、促進創業和生產力。
5. 可信賴人工智慧的國際合作:
各國政府 應積極合 作以落實 負責任管 理人工智 慧,包括 知識
共享、在 人工智慧 互通操作 性及信賴 性上制定 全球標準 、建立國
際比較指標。
此外,G20 於 2019 年 6 月部長級會議發表以人為本之人工智慧
聲明,並引用 OECD 原則及建議,發布 G20「負責任地管理可信賴
人 工智慧之 原則」及 「可信賴 人工智慧 的國家政 策和國際 合作 建
議」。簡述如下:
1. G20 致力於促進創新和投資的有利環境,尤其著重數位創業、研
發、培植新創公司、微型中小企業採用人工智慧。
2. 負責任地開發和使用人工智慧有助推動聯合國永續發展目標
(Sustainable Development Goals, SDGs) 以實現持續發展和具包
容性的社會。
3. 人工智慧可能帶來包括勞動市場轉型、隱私、安全、道德議題 、
新數位代溝及技能需求等社會挑戰,為 培養民眾對人工智慧信任
和信心並發揮潛力,故採取以人為本處理方式。
4. 需繼續促進隱私及個人資料保護之配套及培養相關技能,未來將
透過智庫等公開合作的方式,與各界合作。
有鑑於人工智慧和機器學習在金融領域的應用尚處於起步階段,
目前看來,各國監理機關焦點放在分析與研究,觀察人工智慧和機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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