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247 - 融資租賃全攻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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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國際融資租賃公約





                  國際融資租賃公約是 1988 年 5 月 9 日至 28 日,由國際統一租法

              協會主辦,在加拿大渥太華召開國際會議專門討論《同際融資租賃公
              約》( 草案 )( 以下簡稱《公約》),形成的最後文本,供有關國家簽字。

                  《公約》最後文本共 3 章 25 條及序言部分。 制定《公約》的目

              的,主要是為了消除各國經營融資租賃業務方面的法律障礙,鼓勵更多
              人利用國際融資租賃方式,促進國際貿易的發展,維護各方正當權益。
                                                                                           附
                  制訂《公約》的宗旨,是堅持公正均衡原則,照顧到國際融資租賃
                                                                                             附
              中的民事和商事法律方面的統一規則。
                                                                                             錄
                  《公約》的適用範圍,主要包括:出租人和承租人之營業地位於不

              同國家 ; 供貨協議和租賃協議要同受一締約國的調整;公約適用於一次
              或多次轉租交易;公約不適用於個人或以家庭為目的交易;供貨協議或

              租賃協議中任何一方當事人,同意排除對該公約的適用,則公約不適
              用。[1] 中文名《國際融資租賃公約》外文名 UNIDROIT Convention on

              International Financial Leasing 制定單位國際統一私法協會通過時間 1988

              年 5 月 28 日
              目錄

              1 目的

              2 宗旨
              3 公約內容


              目的

                (1) 主要是為了消除各國在經營國際融資租賃業務方面的法律障礙,及

                   發生糾紛後適用統一的國際規則。



                                                                                          2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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