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247 - 融資租賃全攻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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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國際融資租賃公約
國際融資租賃公約是 1988 年 5 月 9 日至 28 日,由國際統一租法
協會主辦,在加拿大渥太華召開國際會議專門討論《同際融資租賃公
約》( 草案 )( 以下簡稱《公約》),形成的最後文本,供有關國家簽字。
《公約》最後文本共 3 章 25 條及序言部分。 制定《公約》的目
的,主要是為了消除各國經營融資租賃業務方面的法律障礙,鼓勵更多
人利用國際融資租賃方式,促進國際貿易的發展,維護各方正當權益。
附
制訂《公約》的宗旨,是堅持公正均衡原則,照顧到國際融資租賃
附
中的民事和商事法律方面的統一規則。
錄
《公約》的適用範圍,主要包括:出租人和承租人之營業地位於不
同國家 ; 供貨協議和租賃協議要同受一締約國的調整;公約適用於一次
或多次轉租交易;公約不適用於個人或以家庭為目的交易;供貨協議或
租賃協議中任何一方當事人,同意排除對該公約的適用,則公約不適
用。[1] 中文名《國際融資租賃公約》外文名 UNIDROIT Convention on
International Financial Leasing 制定單位國際統一私法協會通過時間 1988
年 5 月 28 日
目錄
1 目的
2 宗旨
3 公約內容
目的
(1) 主要是為了消除各國在經營國際融資租賃業務方面的法律障礙,及
發生糾紛後適用統一的國際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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