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57 - 私人銀行與高資產顧問的第一本書-高資產顧問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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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內作有效的管理。
惟需留意各國政治差異與不穩定之情勢,儘能由國際專業
人士協助處理,以提前因應趨勢與規避風險。
針對國內投資公司設立,所適用之營所稅與同業利潤標
準,說明如下: 3
個人資產法人化之規劃
高資產人士依據公司法第 2 條所設立的國內投資公司,若
為有限公司僅須由一人股東組成,就出資額對公司負其有限責
任,「若設立股份有限公司」,須二人以上股東或政府、法人
股東一人所組織,全部資本分為股份,股東就其所認股份,對
公司負其責任。
依據營利事業所得稅法第四十二條公司、合作社及其他法
人之營利事業,因投資於國內其他營利事業,所獲配之股利或
盈餘,不計入所得額課稅。投資公司原則上不需繳交營所稅,
但每年應申報營利事業所得稅,可能繳交的稅金是未分配盈餘
加徵百分之五。 再者,投資公司本身利潤或盈餘的申報,依
據所得稅法第 83 條之規定,「稽徵機關進行調查或復查時,
納稅義務人應提示有關各種證明所得額之帳簿、文據;其未提
示者,稽徵機關得依查得資料或同業利潤標準,核定其所得
額」。
有關同業利潤標準之規範,與所得額標準及擴大書面審核
之條件與運用整理說明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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