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57 - 私人銀行與高資產顧問的第一本書-高資產顧問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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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內作有效的管理。

                  惟需留意各國政治差異與不穩定之情勢,儘能由國際專業

              人士協助處理,以提前因應趨勢與規避風險。
                  針對國內投資公司設立,所適用之營所稅與同業利潤標

              準,說明如下:                                                           3
                                                                                 個人資產法人化之規劃
                  高資產人士依據公司法第 2 條所設立的國內投資公司,若

              為有限公司僅須由一人股東組成,就出資額對公司負其有限責
              任,「若設立股份有限公司」,須二人以上股東或政府、法人

              股東一人所組織,全部資本分為股份,股東就其所認股份,對

              公司負其責任。

                  依據營利事業所得稅法第四十二條公司、合作社及其他法
              人之營利事業,因投資於國內其他營利事業,所獲配之股利或

              盈餘,不計入所得額課稅。投資公司原則上不需繳交營所稅,

              但每年應申報營利事業所得稅,可能繳交的稅金是未分配盈餘

              加徵百分之五。 再者,投資公司本身利潤或盈餘的申報,依
              據所得稅法第 83 條之規定,「稽徵機關進行調查或復查時,

              納稅義務人應提示有關各種證明所得額之帳簿、文據;其未提

              示者,稽徵機關得依查得資料或同業利潤標準,核定其所得

              額」。
                  有關同業利潤標準之規範,與所得額標準及擴大書面審核

              之條件與運用整理說明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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