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27 - NO.132銀行家雜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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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三分之一將以發行綠色債券來籌資,除有 第一、國際資本市場協會(ICMA)的綠
助於疫情控制及永續環境改善,同時也具有 色債券原則(G B P),主要是訂定10大類概
引導國際政府及民間資金投入綠色債券市場 括性的綠色計畫類別,包括再生能源、生態
的重要功能。 保護、水資源保護、綠色建築等,用「顧問
我國首批(4檔)綠色債券在2017年5月 評估、驗證、認證及評等」4種方式來進行
19日上櫃掛牌,2020年1月至11月17日止 外部意見或第三方認證機構的評估,確認其
已有15檔綠色債券掛牌,合計發行金額416 綠色標準。
億元,累計流通在外檔數為46檔,發行餘額 第二、氣候債券倡議組織(C B I)的
為1,372.67億元。發行人則包括國營事業(台 氣候債券標準(C B S),此標準細分為八
電與中油)、本國銀行、外國銀行(含外國銀 大類別、4 4種綠色活動並發 展一套認證
行在台分行發行的新台幣計價債)、國內民營 標準,2019年12月公布最新3.0版認證標
實體產業公司及國外民營實體產業公司(離岸 準,強調獨立查核機構及鑑定查核流程的功
風電)等五大類。雖然我國綠色債券的發行成 能,以及由氣候債券標準委員會(C B S B)
長快速,但發行後的流通性似乎有所不足,如 最後審定,才能取得C B I的氣候債券認證標
何營造有效率且蓬勃的綠色債券市場,關係著 籤,故認證機制可說是C B S的核心,相較來
綠色產業發展的榮枯。 說更為關注綠色債券投資人的權益及風險。
要 讓綠色債券市場扮演活絡綠色資金 第三、歐盟2019年6月最新提出《綠色債
供需的關鍵角色,除了資訊揭露、外部評 券標準》(EU Green Bond Standard, GBS),首
估 、 驗 證 、 認 證及評等第三方機制的落實 先須符合歐盟提出的永續性分類規則(E U
之外,包括綠色債券籌資成本與殖利率優勢 Taxonomy Regulation),此分類規則擴大歐盟
的取捨,以及強化綠色債券次級市場的交易 綠色債券標準內容,針對製造業、農業、交通
(T r a d i n g)與定價(P r i c i n g)功能,都是 運輸業等產業符合6項環境目標的綠色經濟活
非常重要的思考重點。在上述因素中,若 動訂定67項經濟活動的技術篩選標準,並將資
要吸引國內外投資者熱絡地參與綠色債 訊揭露列為必備條件,目的在建立歐盟綠色債
券,綠色債券的認證機制是非常重要的先 券標章(EU Green Bond Label)更一致性的嚴格
決因素。 標準,未來預估會透過立法規範歐盟市場配合
「資訊揭露」、「認證機構納入管理」等二項
國際認證機制 》 監理措施共同強制遵循,使市場能夠充分發揮
三大準則,活絡市場 綠色計畫投融資的功能。
我國現正根據歐盟2019年6月所提出的
綠色債券的認證機制是活絡綠色債券市 《綠色債券標準》著手設立各產業綠色經濟
場的關鍵因素,也是當前國際重視永續發展 活動的篩選標準,希望能使我國綠色產業的
國家或組織所推動的重要工作。目前國際綠 評等資訊符合國際嚴謹標準,透明、客觀地
色債券有三個主要準則: 呈列出來。
台灣銀行家2020.12月號 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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