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45 - NO.112銀行家雜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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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時,會獨立設立特殊事業公司以進行專案業                             整體離岸風電產業
              務,以世紀鋼公司而言,在承作離岸風電新種                             開發前景尚未明確化
              業務時,是以新設立的世紀風電公司執行,開
              立保證函亦是由新的公司為對口,而非原本母                                  經濟部在國產化計劃中提出廠商提前併網
              公司世紀鋼,銀行要求母公司提出擔保,此將                             的相關辦法,據某電纜業者所指稱,該公司所

              會是項難題。                                           計劃承攬的纜線專案在前期需投入建廠成本新
                  國外的經驗裡,由於風機組件製造商規                            台幣35億元及另專案聘用人力約140人,如僅能
              模,如西門子(SIEMENS)、奇異(GE),均                         參與在2025年之前所承攬約1.5G容量的纜線專
              遠大於離岸開發商,所以在開立保證函上並無                             案工程,而後續若無新案源挹注,在評估專案
              太大問題,然而國內所單獨成立的特殊事業公                             成本效益上並不符經濟利益,離岸產業後續開
              司合作的開發商,要求須提供保證函保證,在                             發前景若不明確,將會是左右國內廠商是否願
              母公司無法出具擔保下,開發商若直接尋求國                             意持續擴廠之關鍵因素。供應鏈廠商指出,國
              外供應廠商協助,將失去國產化的意義。另外                             內整體離岸風電開發計劃,在後續第三階段的
              在履約保證業務上,據某家船舶製造商已和開                             執行方案應具體明確化,以利國內供應鏈廠商

              發商簽署達新台幣10億元之合約為例,針對                             能客觀對專案財務模型參數評估及整體專案預
              開發商所要求需出具承諾開立履約保證函,廠                             算規劃。國內現有離岸供應鏈中下游體系尚未
              商表示,由於本土銀行無法協助開立履約保證                             建置成具規模經濟之生態體系,廠商現階段仍
              函,不得已需轉向外商銀行尋求協助,然作業                             多數持保守觀望態度。加上國內能源電價費率
              費用則相對可觀,在開立履約保證函時,開發                             未來是否會因缺電隱憂而須大幅調整,對於國
              商一般會要求約15%保證金額,而國內銀行要                            內整體能源產業發展影響深遠,亦將左右廠商
              求回存100%金額,包含4年手續費1.25%及法                         對整體產業前景評估及資本支出計劃。

              務費用,雖國內一般公共工程亦有開立履約保                                  據經濟部工業局所預估,隨我國離岸風電
              證函,然僅需回存30%及手續費0.5%,專案作                          個別專案陸續建置開發所帶動國內在地供應鏈製
              業成本高,國外開發商雖有協助融資銀行管                              造產值,至2025年,估計累積可望帶動新台幣
              道,然廠商表示費用實在過於龐大,這對供應                             9,625億元的中下游製造業投資產值、新增2萬個
              鏈廠商均是迫切需待解決的議題。                                  就業機會,主要以水下基座、海纜、塔架等周邊
                  另在保證函開立上,國外案例是採用銀                            製造設施產值貢獻度最高,若可進一步協助提供
              行出具保證或由保險公司提供保證,但現階                              國內供應鏈廠商籌融資金融服務,可望提振國內
              段,台灣的保險公司還無法出具保證保險,主                             另一波內需投資動能。最後,台灣的離岸供應
              因在於台灣採用中文合約文件及與國外開發商                             鏈體系若得以建置完備,未來亞洲各國在推動發

              要求的內容不盡相符,國內現行保險採填補機                             展離岸風電專案時,以台灣厚實的機械業產製實
              制原則規劃保險產品,針對損失一部分僅補償                             力,無疑將可替國內相關零組件製造商,拓闢出
              這一部分,與國外可全額補償模式是有相當差                             新興出口輸出的另一活水。(本文作者為台灣金融
              異,這些仍是待解問題。                                      研訓院金融研究所副研究員、分析師)





                                                                                          台灣銀行家2019.4月號 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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