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369 - 外匯業務法規彙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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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匯出及匯入匯款業務        345




                                         (2)   境  外  華僑  及外國人    原從   事國內     避  險  期  貨交易所持之
                                             新台幣    期  貨交易    保  證金結匯為外幣          期  貨交易   保 證金。

                                      3.   結匯金額無     須  查詢,    且不計入     期  貨商當年累積結匯金額。
                               (四   )期  貨商代     徵  期  貨交易   稅  款及  手續費     之結匯:

                                      1.   憑  辦文件:   期  貨商填報之申報書、             期  貨  主  管機關核准經
                                         營  期  貨經  紀  業務  函  或核發    載  明「經營     期  貨經   紀  業務」之
                                         許可證    照  。

                                      2.   結匯金額無     須  查詢,    且不計入     期  貨商當年累積結匯金額。
                               (五
                                    )
                                         證
                                      1.  證  券  商經營  商填報之申報書及本行同意 衍  生  性金融商品交易業務之結匯:  函  。
                                           券
                                      2.   結匯金額無     須  查詢,    且  不計入證      券  商或客   戶  當年累積結
                                         匯金額。

                               (六   )境   外基金機        構總  代理人或證      券  集  中  保  管事業辦理     境  外基金
                                      款項之結匯:

                                         總
                                      1.
                                                              生效函影
                                         機關核准 代理人或證  函  或申報 券  集  中  保  管事業填報之申報書、證  本(證  券  集  中  保  管事業免 券主  管
                                         附  )  、本行同意      函  及  投  資人結匯    清冊   (內容     包  括  投  資人

                                         統一   編  號及結匯金額,         但  證  券  集  中  保  管事業免附    )  。
                                      2.   結匯金額無     須  查詢,    且  不計入    總  代理人、證       券  集  中  保  管

                                         事業或    投  資人當年累積結匯金額。
                     (申報書內容之          更改)

                     二十九、申報義務人申請                更改   申報書內容,應檢附下列文件,經由                        承  辦之
                               銀行業向本行申請           更  正:

                               (一   )  辦理新台幣結匯申報者:
                                      1.   非  屬  故  意申報不  實  者:檢附      律師   、  會  計  師  或銀行業出具
                                         無  故  意申報不     實  意  見  書、相關證明文件、           原  申報書及      買

                                         (  賣)  匯  水  單(利用網際網路辦理者,為銀行業所列                          印
                                                                匯
                                         之申報書及  匯  水  單。意  (  賣)  書內容應  水  單  )  、  更  正後之申報書及  姓  名、結  買
                                                      買
                                                                              申報義務人
                                                                         包含
                                         (
                                           賣)
                                                             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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