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66 - 兩岸銀行業之互動環境與展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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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6 兩岸銀行業之互動環境與展望
第四節
展望外資銀行在大陸之發展
限制 的 , 權 利 與大陸本土銀行相 企 民 事項 承做 僅
看
從大陸入
做
承諾
來,開放的
對開放金融業所
世
:
兩
點
於
列
止
下
許外資銀行
後兩年
內
准
,
世
、入
本土
業之人
企
幣存放
承做
一
款
業務;
許外資銀行
年,
待
民
外資銀行國
允
給予
遇,
後
五
二、入
世
幣業務;同時外資銀行對國營
人
民
居
個
之人
業進行的
民
人
受地
幣業務,將不
民
域
同。
只
是對
已設
有分行者在分行的營
的
市以及營業對
目、營業
的
12
新「
的
月
公布
可是,大陸
當
2
管理條例」
月
機構
及隨後在
2002
年
資銀行進入大陸的途
高
大
其
,並
其
舉
限制
提
徑
,
的
點
批
審
申請
時程。
以及
的
行
施
及其
管理條例」
外資金融機構
從
新公布
則,與
「
細
下
所
,
較之
的開放金融業
,兩相
承諾
事項
世
做
比
大陸對入
業 項 以 上 兩 點 城 承諾 局在 ,充其量 2001 卻 年 象 方面的開放。 公布 公布 門檻 的 施 行 細 則中,對外 外資金融 增設 明鬆 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