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42 - 兩岸銀行業之互動環境與展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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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 , 把 甲 地 原有的 債信 以及融資 額 度 , 移 轉到 乙 地 使用 。這 種
調 撥 額 度 的 做法 , 雖 不能 憑 空創 造信 用 , 卻 能 讓 原有的 債信 ,
延 伸 到另 一地點 ,或轉 換 成 另 一 型 態 使用 。
利用銀行發出融資性保證,移轉債信,進行異地融資。
台商 依集團 通 盤 佈局的 考 量,將關係 企 業或 個 人 股 東 原有
的 債信 , 透 過銀行 保 證 的方式, 移 往 需 要融資的另 一地 , 供 該
地 銀行 建立授信 額 度 。 ( 參見 本章前 節 圖 4-3)
這 種移 轉 債信 的 做法 ,可以快速 地 幫 助 需 要融資的關係 企
業,就 地取得授信 額 度 。 但 是,對於原 始債信地 而 言 ,因 為承
擔了 所有異 地 融資的 債 務 責 任 , 遂 必 須 對日後能 否 履 行 理 賠 ,
事先 做 好 妥善 的 規 劃 。
原 始債信地點 的銀行 ( 保 證 銀行 ) ,在對外發 出 保 證 之際,
必 須確 認將來如 果 面臨融資銀行 索賠 時,本 身 是 否 掌 握 同幣別
且 易 於 處 分之 擔 保 品 。 否 則,勢將遭遇到 理 賠 的 困 境。
承擔責 任 的銀行如 果 是台 灣 的 OBU 或境外銀行, 掌 握 的 擔
保 品 又 為 外幣型 態 ,通 常 不 會 有 履 行 理 賠 的 困難 。如 果 承擔 原
始責 任 的銀行是台 灣 的 DBU ,而其 授信 憑 藉 是無 擔 保 或台幣型
態 的 擔 保 品 ,則日後可能在面對融資銀行 履 行 理 賠 時,因 兌 換
的 障礙 而有 困難 。
目前, 流 行在 我 方銀行與台商 母 公 司 , 利用 DBU 建立 的原
始授信 額 度 , 供 DBU 與 OBU 之間 流用 的 做法 , 宜 審慎 檢討
DBU 在對外 保 證 時,是 否 已 兼顧到對外 理 賠 的可能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