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34 - 我國金融機構併購問題及個案探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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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篇      合併的股權結構與換股比率



            合  理 的  權  責 對  應關係  ,則可    能造  成  控  制者為  鞏  固私  利與   職  位,
            下達不利於       小股  東利   益  的決策,    並  衍  生 嚴  重的  核  心  代  理  問題,
            以  致影響   合併的績效       表  現。

                 如前所    述  ,政府機構對三家         潛  在合併銀行的實質          控  制 權  約
            在  20%  與  40%  之間,但   董  事  席  位  比  例則遠  超  過  50%  以上,  充  分
            顯  示 政府機構在      董 事會   的 表  決  權 遠高於實際     持  股  之  控  制  權  ,且
                                                   絕
                                                              優勢
                                                            制
                                   營化的銀行
                                              擁
                            些
                                 民
                                                 有
            長期以來
                                                     對的
                              制
            潛  在合併銀行的  即  對  這 控  已 權  與 董  事會  席 位  比  例,  差距  控 約  介 於  。三家  至
                                                                   20%
            30%  之間。   其中   ,  中  國國際  商  業銀行的    差距   為  30.54%  ,交  通  銀
            行與世    華  銀行的   差距   分  別 為  21.96%  與  20.95%  。
                 根據   銀行  授  信  程  序  ,  任  何  申  貸  案件均  須依  照  分  層  授  權  機
            制,   呈送  分行經    理 、  審  查 部主管、    董  事會  ,  甚 或常  董  會  做  最  後
            核  定 ,顯  示  最重要的     授  信 案件,   係由常    董  會  裁 奪  。經  審  視三家
            潛  在合併銀行      後發  現,除世      華  銀行的最    終  控  制者在  常  董席  位的
            比  例僅  約  30%  外,  其餘  二家政府機構主         控 的  常  董席  位均達   80%
            以上,     其中   交  通  銀行  占   86%  ,而  中  國國際     商  銀則更高達

            100%  ,  充  分顯  示  政府機構對     這  些  已  民  營化的銀行    仍具   有  絕  對
            支  配權  。  茲 臚  列  最 終  控  制者  -  政府機構在三家      潛  在併購銀行的
            控  制  權 與  董  事會  席  位  比  例於  表  3-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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