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213 - 資產管理公司處理不良金融資產之探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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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陸章 結論 與建議
利用 專 業人 員 處理,可以降 低 處理成本,發 揮 經濟 規
模 的效益,其 較 金融機構自行處理,至 少 可以有以下
的 優勢:
專 業處理不良債權 : 資產 管 理 公司 可 聘 用 專 業人 員
專 責 辦 理催收 工 作,對於不良債權的處理方 式 , 除
傳 統催收方法外, 並 可 參 酌 美 國 RTC 及 韓 國 KAMCO
之
合
夥
股權合
夥
投
資等各
行有 做 法,對不良債權予以 券 , 也 可以 採取 分 類 整 理, 、 整 批 出 售 或發
價
證
種專 業方 式 處理。
可以 快 速、 透 明 化 、 大 量 處理不良債權 :美 國 RTC 為
處理不良金融資產, 曾 將 422 億 美 元的抵 押 放款以發
行有 價 證 券 的方 式 出 售 予 投 資人。 韓 國 KAMCO 截 至
2000 年 12 月 31 日 止以國際 拍賣 及發行資產擔保 證 券
收回之資金 達 53,777 億 韓 元, 約 佔 其處理資產的
29% 。 韓 國 並藉 由國際 拍賣 及發行有 價 證 券 的方法,
引 進 外資協助處理 該 國之不良金融資產。 我 國金融
機構 目 前 持 有的不良債權金額逾 兆 ,資產 管 理 公司
如能 採 用 整 批 出 售 及 證 券 化等方 式 處理不良債權,
以 韓 國處理的比 例來看 , 我 國或 許 將能順利處理逾
千
億之不良債權,協助金融機構
的營運週轉
化金融資產 ; 資產 管 理 公司 不需有大 快 速 收回資金,活
量
金收 購 金融機構的不良債權,而可 望 藉 由此 種 處理
問
方 式 引 進 外資,協助 我 國 解決 龐 大的逾期放款 •203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