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69 - 經濟金融危機的防範與因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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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章 香港經驗
造成 港 元 資金 失 血 。 由於 「 香 港 金融 管理 局」 ( 香 港 的中 央 銀行 )
堅 守聯 繫 匯率制度, 拒 不提供 市場 融資調 節 , 港 元 隔 夜 拆 款利率
於 1997 年 10 月 23 日 飆漲 至年利率 280% , 1998 年 1 月 又 受到 南 韓 外
債危機的影響,
短缺
期利率高
元
由於
港
,
上經
高 長低 的 反 常現象。 港 元 再 度 承 受貶值 資金 壓 力,使 、 短 得 殖 利率 曲 線呈 加 現 短
漲
濟 景氣 前 景 看 淡 , 授信 風 險 增 加 ,銀行因 此 開始 收縮授信 ,資產
泡沫
價格
匯率制度
口
繫
下
靠
貨幣貶值來
在 聯 隨 之 破 滅 , 股票 ,無法 、 房 地 產 等 價格大幅 刺激 下滑 出 。 , 1998 年 香
港 經濟 陷 入 嚴重 不 景氣 ,實質 GDP 成長 率為 負 5.3% 。為挽救經
濟, 香 港 政府擴大 財 政 支 出, 並於 1998 年 8 月 ,利用 歷 年 累 積 的
財 政 剩餘 ,出面 干預股市 , 買 入 約 1 千 1 百 餘 億 港 元 的 股票 ( 按 1998
年 8 月底 匯率 折 合 新 台 幣 約 5 千億 元 ) , 藉 以 穩 定市場 。
香 港 政府的 財 政 收 入 約 有 三 分之一來 自 投資和出 售 公 有 土 地
收 入, 歷 年 累 計財 政 剩餘 , 截 至 2001 年 4 月 達 4,275 億 港 元 ,為
2000 年 名 目 GDP 的 33.7% 。
貳、聯繫匯率制度
香 港 自 1983 年 即 開始實 施 聯 繫 匯率制度。在 聯 繫 匯率制度
下 , 香 港 各 銀行可以要 求 「金融 管理 局」 將 其存放在「金融 管理
局」的 清算 帳戶 港 元 存款依照「金融 管理 局」 保 證 的 聯 繫 匯率 (1
兌
美 元 元 存款時,「金融 7.8 港 元 ) 轉 換 為美 元 ;但銀行要 得 依其 職 求 將 美 元 兌 換 為 清算 。 帳
換
市
價兌
換
換
管理
局」
戶
權
按
港
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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