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72 - 經濟金融危機的防範與因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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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金融危機的防範與因應-各國經驗
伍、金融問題
香 港 本 地 銀行的 逾 期放款比率在 1999 年第 3 季 曾經高 達
7.54% ,但 隨 著 經濟 景氣 的 復 甦 , 逾 期放款比率 已 有 下 降 , 截 至
3
月底
2001
原 因如 年 下 : 為 5.41% 。 逾 期放款大 增 所以 未 釀 成 金融問題, 主 要
銀行經 營 審慎 : 2000 年 底 香 港 本 地 銀行 BIS 資本比率 平均 高
達 17.9% , 淨 值 與 資產 總 額 之比 亦 達 8.7% 。 流 動 性 也受到 良
好 控制。
放款 保 守 : 房 屋 貸 款 貸 放金 額 ,一 般 低於擔保品市 價的 6
成 , 且 很少 承 作 股票 融資。
司 法有效率: 破 產和 擔保品處 分程 序 能 夠 發 揮 效果,使 得 房
屋 擔保 放款的 逾 期比率 低於 1.5% 。
會 計處理 和 財 務 公 開規 定完 善 ,金融 監理 制度 健全 。
足
明度不
務
透
於 中 目 前, 業 香 港 正 在研究 建 立全 面 性 的存款 寧願 保險 提不動產 制度。同時, 擔保 ,而 鑑
徵
銀行
,使
得
企
小
財
不 願意 根 據 風 險評估 結果 辦 理 貸 放,為 了 解決 這 個 問題, 香 港 政
府 正 在 設 法提高 企 業的 財 務 透 明度, 並 研究 建 立 商 業 信 用 諮詢 機
構 ( 類似 我 國的「金融 聯合 徵信 中 心 」 ) 。
此 外,為 了強 化 銀行的領導制度, 2000 年 5 月 「金融 管理
少
必須有
局」發布規 董 事;銀行必須在 定 ,要 求 董 事會內 董 事會至 成立 「 稽核 委員 3 名董 事為 獨 立 的外 的
銀行
獨
立
會」,其中
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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