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413 - 現代銀行監理與風險管理(增修訂二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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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7 章 場外監控 —— 報表稽核 395
該 明 細 表 中有 各 類 放款 逾 期及 催 收資 料 ,此等資 料 有 助 於 瞭解 金融機構放款
的資產品質。此外, RC -M 是 相 關金融機構內部 往 來 明 細 表 ,為 瞭解 金融
機構內部交易,有時金融機構對內部行 政 主管、主要 股 東 、或利 害 關係 人 的
授 信也在此 申 報。最後, RC -O 是存款保險收 費 其 他 資 料明 細 表 ,以提供
聯邦存款保險公司收 費 資 料 為主。
在損益 表 中 ( 詳 表 17-3) ,列出 各 種 利息收入、利息支出、非利息收入
售固
、及非經常性收支
與支出
)
瞭解
虧 淨額。為進一步 ( 如 手 續 費 收入 ) 有關的損益,金融機構 ( 如出 須 填 報五 定資產收入 項 損益 明 細 以求出盈 ,該 項
表
也以
細
。
-A
RI
表
收、及備抵放款與
RI 明 -B 表 列出 呆 帳沖銷、 至 RI 回 -E 編 號 代 表 例如, 租賃 RI 損失 -A 變動明 為資本 細 變動明 。有關金融 細 表 ,
機構的國內 ( 聯邦、 州 、及地 方 ) 與國外所 得稅 是列在 RΙ -C 表 上。對有
較 多 國際業務的金融機構, RI -D 的國際營 運 收支 明 細 表須每 季 填 報。最
後, RI -E 的 解 釋 明 細 表 列 明雜項 、其 他 非利息收支、非經常 項 目調整、 會
計原則 變更 的累計 影響 或前期重大 會 計 差誤 的 更正 等。
第 4 節
充分揭露
為有效達成監理 功 能,金融主管機關要求金融機構定期 填 報 統 一 格式
的 財 務報告。此等報告是金融主管機關從 事 實地檢查與場外監控的 基礎 。在
實地檢查時,該等報告將 被 檢查 人員 逐 行、 逐 項嚴格 查 核 ,並列為 綜 合 評等
中一
警
、及金融預
稽
財
誤 的 項 重要的評估因 。在場外監控時,此 素 ,因為不實或 項 報告也是 錯 誤 的報告可能 務分析、報 誤導 表 檢查 核 人員 而 作 出 錯
判斷
制度不可或 缺 的資 料 。根據 申 報資 料 ,金融主管機關以報 表 稽 核 從 事 場外監
控。例如,銀行 界 的 《統 一銀行營 運 績效報告 》 ( Uniform Bank Performance
Report , UBPR) 即由銀行的 每 季 填 報資 料 編製 而成。 又 如,聯邦準備銀行及
聯邦存款保險公司的 希 爾 (SEER) 及 斯 可 (SCOR) 金融預 警 模 型, 亦 以 填
報資 料 為主要 依 據。由此可 見 ,及時與 精 確 的 財 務 申 報,對有效金融監理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