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241 - 衍生性金融商品百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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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特殊
託
業者
即信
不動產證券化
目 前國 所謂 內 受 託 機構 (Trustee) 採 用 特殊 目 的公 司 (Special Purpose 目 的機構 ;
Company, SPC) 與 特殊 目 的信 託 (Special Purpose Trust, SPT)
雙 軌 並行制。
不動產證券化 採 用 「特殊 目 的信 託」 (Special Purpose
Trust, SPT) 方 式來發行之有價證券 稱 之 「 受 益 證券 」 ;如
果 採 用 「特殊 目 的公 司」 方 式來發行之有價證券 稱 之 「 資產
基礎 證券 」 (asset-backed securities) 。
受 託 機構在 整 個證券化過 程 中 扮演 仲 介 之 角色 ,當 創始
機構將其資產及其所
率
容等
內
、期
設
合
配
計不同
機構將 按 照 資產其利 含 之權利信 限 、 託 於 受 託 機構時,此時 組合 , 受 託
規
投
作
代
表
投資人。主要
職
券 劃 受 益 證券之利 益償 責 付 ,並以 受 反映 資產管 資產價 理工 格 ,發行 ,並 受 益 證
予
負責
託
為
資人 擁 有其不動產,管 理 現金之收取與分發, 賺 取 居 間 經理
費 用。 受 託 機構機制成 立 的 最 主要 目 的在於可以分 離創始 機
構 和 不動產之權利關 係 ,以確保投資人權 益 , 降 低投資人 持
有證券所面 臨 的風險。
依「 金融資產證券化 條例」 第 4 條 第 1 項 第 5 款 規 定 ,
「特殊 目 的公 司」係 指 為 「 經 主管機關 許 可 設立 ,以 經 營 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