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22 - 銀行家雜誌第10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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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inancial Policy
金管會主委顧立雄之《銀行法》革新
訂立三大方向
推動金融業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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採訪、撰文:陳雅莉
優化金融業公司治理,金管會主委顧立雄 業大股東者,則建議法人董事代表人宜改由「外
為 自2017年9月就任以來,陸續推出了「金 部人」兼任被投資金融業的董監事,例如臺灣銀
金分離」、「自然人董事」、「金融業委託書徵 行派任到華南金控擔任董事,此董事建議改為外
求擴及同一關係人」等三大金融改革方向。其 部人,而非臺銀內部的經理人。
中,針對「金金分離」和「自然人董事」,金管 換句話說,在「金金分離」政策下,有意
會目前已經著手修改《銀行法》,以增訂法源 投資金融業者不能兼任多家銀行董事,但排除
依據。 政府持股的公股行庫不受限,即財政部持有的
公股行庫,仍可由財政部指派代表。不過,財
ᆽͭږږʱᕎɝვБج 政部代表雖然可以在不同銀行代表政府利益擔
任董事,且不以一家銀行為限,惟須由外部人
除了《銀行法》修正案將納入適用「金金分 出任,即不要派公股銀行內部經理人到另一家
離」的條文,訂出原則性規範外,在攸關銀行的 公股銀行出任董事。
健全經營上,則擬在法條中授權金管會,用一個
準則處理。 ᄣ̋І್ɛԫࢩϣ
依金管會「金金分離」政策,可分為三大
重點。一是若企業集團投資金融機構,持股比率 針對金融業設立「自然人董事」,金管會
未超過10%,且不取得董事席次介入經營者,該 將循序漸進推動。原則上,所有金融業都必須
集團屬於「單純財務投資」,將不設限。二是若 遵守,但針對一定規模如資產達新台幣1兆元以
企業集團投資金融業,欲取得董事席次、介入銀 上的金融機構,金管會將更「強化要求」設置
行經營者,為避免違反競業禁止與產生利益衝 自然人董事,以加強金融業公司治理。
突,則該集團得參與經營的金融機構家數,僅限 依現行金管會在「銀行負責人應具備資格
一家,此被視為「寶佳條款」。三是政府為金融 條件兼職限制及應遵行事項準則」中,即規定5
22 台灣銀行家2018.5月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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