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89 - 金融人員企業授信必修12堂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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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課│企業之資本性支出授信業務介紹



                          四、製作聯貸說明書:主辦行就其對該投資計畫所做之財務

                              可行性分析、技術可行性評估與借款人之徵信調查,併
                              同貸款條件與費用分配說明,製作成聯貸說明書,做為

                              籌組聯貸銀行團之基本文件,並應以機密方式處理。
                          五、邀請銀行參貸:主辦行邀請參貸銀行的選擇原則如下:
                              (一)  與主辦行過去所辦聯貸案合作關係良好者。

                              (二)  借款人之主要往來銀行或經借款人推薦者。

                              (三)  若貸款金額較大時,應邀請銀行淨值較大者,以避
                                   免參貸家數過多日後不好管理。
                              (四)  需考量地域的方便性。

                          六、舉辦聯貸說明會或召開聯貸會議。
                          七、簽報核准:由各參貸銀行依據聯貸說明會或聯貸會議所

                              決定之貸款條件,循各家銀行內部授信程序報核,並將
                              審核結果於限定期間內回覆主辦行。

                          八、主辦行草擬聯貸合約並聘任律師審閱合約條款與負責回
                              答參貸行所提出之法律問題。

                          九、簽約:大部分係由聯貸銀行有權簽章代表與借款人之負
                              責人共同於公開簽約現場簽章的方式辦理,國際聯貸案

                              也有採行由聯貸銀行各自經其有權簽章人於參貸銀行份
                              數的聯貸合約簽章處簽字蓋章後,交主辦行在律師見證
                              下彙整並加蓋騎縫章的方式完成簽約手續。

                          十、撥款:借款人於預定撥款日之前一定時間檢送撥款應備
                              文件向主辦行申請撥款,經主辦行審核文件無誤後,通

                              知參貸銀行按參貸比例於預定撥款日前將款項匯入指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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