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254 - 金融人員企業授信必修12堂課
P. 254
金融人員企業授信必修 12 堂課
按照中國政府的國有資產管理權限劃分,國有企業分為中央企
業 (由中央政府監督管理的國有企業) 和地方企業 (由地方政
府監督管理的國有企業)。廣義的中央企業包括三類:
(一) 由大陸國務院或國務院授權之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
會 (簡稱為國資委)、財政部等機構代表國務院履行出
資人職責的大陸國有企業,從經濟作用上可分為提供
公共產品的,如軍工、電信;提供自然壟斷產品的,
如石油;提供競爭性產品的,如一般工業、建築、貿
易。
(二) 由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 (簡稱為銀監會)、中國
保險業監督管理委員會、(簡稱為保監會) 中國證券業
監督管理委員會 (簡稱為證監會) 管理的企業,屬於金
融行業者,如國有五大銀行 (建行、農行、中行、交
行、工商銀行) 及中國進出口銀行、中國農業發展銀行
國家開發銀行等。
(三) 由國務院其他部門或群眾團體管理的企業,屬於 煙
草、黃金、鐵路客貨運、港口、機場、廣播、電視、
文化、出版等行業。
狹義的中央企業通常指由國務院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
管理的企業。
2003 年國務院國有資產管理委員會成立之初,國務院國
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所管理的央企數量是 196 家,但經過重
組,至 2015 年 3 月,國務院國有資產管理委員會直接管理的
2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