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226 - 貨幣大變革:人民幣國際化的商機與挑戰
P. 226
境內代理銀行可以與境外參加銀行簽訂人民幣代理結算協定,
為其開立人民幣同業往來帳戶,代理境外參加銀行進行跨境貿易人
民幣支付。境內代理銀行可以對境外參加銀行開立的帳戶設定舖底
資金要求,並可為境外參加銀行提供舖底資金兌換服務。境內代理
銀行可以依境外參加銀行的要求在限額內購售人民幣,境內代理銀
行的購售限額由人民銀行決定。境內代理銀行可以為在其開有人民
幣同業往來帳戶的境外參加銀行提供人民幣帳戶融資,用於滿足帳
戶頭寸臨時性需求,境內代理銀行的融資額度與期限由人民銀行決
定。
中國境內代理銀行需遵守人民幣貿易結算的有關規定,主要規
定包括:
1. 應按規定將人民幣代理結算協定和人民幣同業往來帳戶報
中國人民銀行當地分支機構備案。
2. 需按照反洗錢和反恐融資的有關規定,採取有效措施,瞭
解客戶及其交易目的和交易性質,瞭解實際控制客戶的自然人和交
易的實際受益人,妥善保存客戶身分資料和交易紀錄,確保能足以
重現每項交易的具體情況。
3. 辦理購售人民幣業務時,應按照規定進行購售人民幣統
計。
4. 對於人民幣跨境貿易結算項下涉及的國際收支交易,按照
有關規定辦理國際收支統計申報。同時,按照外債統計監測的有關
規定對人民幣跨境貿易項下涉及的居民對非居民的負債辦理外債登
記,但不納入外債管理。
21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