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226 - 貨幣大變革:人民幣國際化的商機與挑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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境內代理銀行可以與境外參加銀行簽訂人民幣代理結算協定,
                        為其開立人民幣同業往來帳戶,代理境外參加銀行進行跨境貿易人

                        民幣支付。境內代理銀行可以對境外參加銀行開立的帳戶設定舖底

                        資金要求,並可為境外參加銀行提供舖底資金兌換服務。境內代理
                        銀行可以依境外參加銀行的要求在限額內購售人民幣,境內代理銀

                        行的購售限額由人民銀行決定。境內代理銀行可以為在其開有人民

                        幣同業往來帳戶的境外參加銀行提供人民幣帳戶融資,用於滿足帳
                        戶頭寸臨時性需求,境內代理銀行的融資額度與期限由人民銀行決

                        定。

                            中國境內代理銀行需遵守人民幣貿易結算的有關規定,主要規
                        定包括:

                            1.  應按規定將人民幣代理結算協定和人民幣同業往來帳戶報

                        中國人民銀行當地分支機構備案。

                            2.  需按照反洗錢和反恐融資的有關規定,採取有效措施,瞭

                        解客戶及其交易目的和交易性質,瞭解實際控制客戶的自然人和交
                        易的實際受益人,妥善保存客戶身分資料和交易紀錄,確保能足以

                        重現每項交易的具體情況。

                            3.  辦理購售人民幣業務時,應按照規定進行購售人民幣統
                        計。

                            4.  對於人民幣跨境貿易結算項下涉及的國際收支交易,按照

                        有關規定辦理國際收支統計申報。同時,按照外債統計監測的有關

                        規定對人民幣跨境貿易項下涉及的居民對非居民的負債辦理外債登
                        記,但不納入外債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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