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218 - 貨幣大變革:人民幣國際化的商機與挑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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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票

                            由香港參加行人民幣支票戶頭持有人簽發的人民幣支票可在香

                        港及內地使用。在香港方面,客戶可以人民幣支票進行與認購及購

                        買人民幣債券有關的付款及資金劃撥。在內地方面,客戶可在廣東
                        省以人民幣支票支付消費性支出,以每戶每天 80,000 元人民幣為

                        限。自 2009 年 7 月起,企業可以利用人民幣支票在不同銀行開設
                        的「同名」帳戶之間進行資金劃撥,以匯集人民幣資金作為貿易結

                        算之用。

                        人民幣債券


                            自 2007 年起,獲得內地有關部門批准的內地金融機構可以在

                        香港發行人民幣債券。發債體的範圍類別於 2009 年擴展至香港銀
                        行的內地子行,而中國財政部亦於同年首次在香港發行人民幣債

                        券,這亦是首次於內地以外地區發行人民幣國債。

                        跨境貿易人民幣結算


                            自 2009 年 7 月 6 日開展的跨境貿易人民幣結算試點業務是香
                        港人民幣業務持續發展的另一個重要里程碑。銀行的人民幣業務範

                        圍不斷擴大,目前香港認可機構可向選擇對內地貿易以人民幣進行
                        結算的企業提供多項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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