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217 - 貨幣大變革:人民幣國際化的商機與挑戰
P. 217

第 7 章  人民幣境外市場的發展




                             人民幣兌換為港元 (只限於單向兌換),不設限額。在港發行人民
                             幣債券的內地金融機構,可將人民幣兌換港元,以支付發債的相關

                             支出。自 2009 年 7 月起,貿易企業可根據實際貿易需要,以港元

                             兌換人民幣,或以人民幣兌換港元。

                             匯款


                                  香港居民可將人民幣資金匯到於中國內地銀行開設的同名帳
                             戶,每天每戶上限為 80,000 元人民幣。除個人客戶外,在港發行

                             人民幣債券的內地金融機構亦可把發債所得匯回內地。自 2009 年

                             7 月起,境外企業與內地試點企業可以根據實際的貿易交易進行雙
                             向匯款。同時,參加行亦可在香港進行資金劃撥服務,但只限於同

                             一企業於不同銀行開設的「同名」帳戶之間的劃撥,以匯集人民幣
                             資金作為貿易結算之用。


                             貿易融資

                                  自 2009 年 7 月開展人民幣結算試點業務後,香港參加行可向

                             選擇與內地企業進行人民幣貿易結算的境外企業提供貿易融資,但

                             融資款項應以有關貿易交易的實際金額為限,並需直接支付予內地
                             企業。


                             信用卡及扣帳卡

                                  香港參加行可以向香港居民提供在內地使用的人民幣扣帳卡及

                             信用卡,而內地銀行發出的人民幣扣帳卡及信用卡亦可在香港的零
                             售店舖使用。




                                                                                                    207
   212   213   214   215   216   217   218   219   220   221   2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