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96 - 退休金QA學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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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民年金開辦時為了整併敬老福利生活津貼 (簡稱敬老津
                              貼),於社會保險制度內容中設有補充性的社會福利政策──老
                              年基本保證年金。敬老福利生活津貼暫行條例於國保開辦前 1

                              日停止適用;但需特別提醒的是,特定年長民眾需留意前後適
                              用制度相關請領資格之差異,以確保自身權益!

                                  民國 32 年 10 月 1 日以前出生之長者,其於國民年金施行
                              時已經年滿 65 歲,非屬需繳交國保保險費之對象;惟若該對

                              象在國內設有戶籍,且於最近 3 年內每年居住中華民國境內超
                              過 183 日,而且沒有下列各款情事之一者,將視同被保險人,

                              可以按月請領老年基本保證年金,目前每人每月 3,500 元至身
                              故為止。(每個月 3,500 元之金額適用每 4 年調整一次的規定,

                              參照中央主計機關發布之最近一年消費者物價指數較前次調整
                              之前一年消費者物價指數成長率公告調整之,但成長率為零或

                              負數時,不予調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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