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85 - 退休金QA學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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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工保險老年給付-攸關權益的勞保老年制度
4. 領取老農津貼之同一期間未領取政府發放之生活補助或
津貼者。
5. 已領取社會保險老年給付者,於 87 年 11 月 12 日前已參
加農保,且加保年資未中斷。
(二)漁民
1. 年滿 65 歲。
2. 申領時為漁會甲類會員。
3. 漁會甲類會員年資合計 6 個月以上。
4. 申領時已領取勞工保險老年給付。
5. 領取老農津貼之同一期間未領取政府發放之生活補助或
津貼者。
6. 於 87 年 11 月 12 日以前加入勞工保險之漁會甲類會員,
且勞保年資及漁會甲類會員年資均未中斷。
符合前述資格之農漁民,攜帶證件至所屬農、漁會填具老
農津貼申請書辦理申請;津貼之發放,經審查合格後,自受理
申請日當月起算。不符資格而領取福利津貼者,其溢領之福利
津貼應由本人或法定繼承人自事實發生之日起 30 日內繳還;
未繳還者,應依法追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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