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352 - 銀行授信實務個案精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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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受  理

                             A.  當面洽談

                                 授信經辦員受理客戶申辦主辦 (參與)  聯貸案件時,除初步
                             洽談與互動外,其相關申請與受理程序,均比照一般放款程序辦

                             理,惟應予注意事項如下:
                                1.  聯貸主辦銀行於受理客戶申請後,應印製聯合授信說明書

                                   分送各有關銀行,並徵詢參與聯貸意願。
                                2.  受理時除徵提借款經營實績及與銀行往來資料外;宜洽請

                                   借款戶代理人來行填具公司基本資料表,或依所送借款戶
                                   公司基本資料表,進一步約訪公司相關財務或業務主管,

                                   以確認公司最近經營資訊。

                             B.  文件審查

                                1.  授信經辦員對借款戶提供之公司財務報表、董監事名單、
                                   經理人資歷、公司執照及營利事業登記證照等資料是否齊

                                   全,除詳予審核查驗公司成立與經營文件正本外,並對該
                                   等憑證影本加蓋「核與正本無誤」,以防杜偽冒情節發

                                   生。
                                2.  客戶填寫之借款申請書與所備文件,應檢視是否與銀行內

                                   部規定相符,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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