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350 - 中小企業財務錦囊
P. 350

332





                        三、計畫核定



                            由計畫辦公室彙整計畫審查建議結論,送經濟部指導會議確認
                        並由經濟部核定後,函知審查結果。

                            經濟部指導會議審查重點:
                          1. 貫徹整體計畫方針。

                          2. 政府政策方向配合程度。
                          3. 整體資源分配之合理性。

                          4. 預期成果、成效、產業關聯效益等績效指標合理性。
                          5. 確認補助經費額度及相關權益之合理性。





                                   105. 申請「鼓勵中小企業開發新技術推動
                                          計畫」之其他注意事項



                        一、參與計畫之研發人員需為公司正式員工 (具有該公司勞保身分

                            者),未具參加勞工保險投保資格者 (已符合年資或退休)  或公
                            司人數為 5 人 (不含) 以下,須檢附證明文件 (如勞保退休證明

                            或公司未滿 5 人聲明書)。
                        二、本計畫原則上優先支持先期研究或以研發聯盟方式提出申請之

                            計畫。
                        三、為確保審查作業之公平與保密性,本計畫辦公室與審查委員及

                            相關人員均已簽署保密協定,遵守保密及利益迴避原則,所有
                            審查結果均由計畫辦公室正式函知。
   345   346   347   348   349   350   351   352   353   354   3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