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350 - 中小企業財務錦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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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計畫核定
由計畫辦公室彙整計畫審查建議結論,送經濟部指導會議確認
並由經濟部核定後,函知審查結果。
經濟部指導會議審查重點:
1. 貫徹整體計畫方針。
2. 政府政策方向配合程度。
3. 整體資源分配之合理性。
4. 預期成果、成效、產業關聯效益等績效指標合理性。
5. 確認補助經費額度及相關權益之合理性。
105. 申請「鼓勵中小企業開發新技術推動
計畫」之其他注意事項
一、參與計畫之研發人員需為公司正式員工 (具有該公司勞保身分
者),未具參加勞工保險投保資格者 (已符合年資或退休) 或公
司人數為 5 人 (不含) 以下,須檢附證明文件 (如勞保退休證明
或公司未滿 5 人聲明書)。
二、本計畫原則上優先支持先期研究或以研發聯盟方式提出申請之
計畫。
三、為確保審查作業之公平與保密性,本計畫辦公室與審查委員及
相關人員均已簽署保密協定,遵守保密及利益迴避原則,所有
審查結果均由計畫辦公室正式函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