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331 - 銀行授信策略-經驗傳授與案例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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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借戶以某一銀行為主要往來銀行,於該行之額度約佔其所有往來銀
行之一半。
5. 該集團受本行集團評等第×級,額度分擔保及無擔保限額,已列入
授信限額控管名單,維持在銀行現有之『授信餘額』內,逐漸降減
本行債權,除循環動用者外,非經報准,不予動用,並儘量徵提擔
保品或加強條件;如有敘做條件較佳者,則個案考量核准辦理。
借戶的資金需求
1. 借戶前於本行敘做之各專案融資,其造船進度良好。
2. 借戶與關係企業共同投資興建集團總部大樓,係由借款行主辦聯
貸,即將完工。
3. 與該行往來多年,關係良好,集團轄下多家關係企業往來,履約情
形正常,存、放、匯實績良好,貢獻度佳。
4. 因產業特性,於旺盛時,其投入資金龐大,相對申請銀行提供保
證、購料融資之需求,亦因接單量而累增。
5. 該行可依借戶不同時點、營運狀況作必要之監控,以降低承做風
險;另依借戶歷年建造實績顯示,其除有承做大型船豐富經驗外,
其技術及能力尚足以應付,加上船東資信良好,履約能力強,本行
敘做風險應屬有限。
授信的策略與經驗
1. 嗣後新做額度,宜在一定總限額內循環動用。
2. 若超出限額,則以聯貸方式,由該行主辦並擔任管理銀行。
3. 促借戶增資改善財務結構。
4. 由於額度已大,新做案件似宜增提部份定存,或活期存款圈存。
第15 章 商用不動產擔保放款 32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