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351 - 進出口貿易與押匯實務疑難問題解析-貳篇 (增修訂二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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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章  三角貿易相關疑難問題  339






                             三、押匯銀行要求貴公司提供供應商之資料,其原因可能如下:
                                  原供應商持 Sec L/C 向銀行貸款,融資銀行對資力較弱但符合中小企

                                  業信用保證基金保證對象之廠商移送保證,若轉送信用保證之中小
                                  企業不幸倒閉無法償返依法保證之貸款時,融資銀行便可向信保基

                                  金要求代償,信保基金接獲融資銀行代償申請時必先展開調查,是
                                  否違反代位清償之規定,以來函為例,信保基金會先調查開 Sec L/C

                                  之 Master L/C 是否押匯,若已押匯其買源是否來自 Secondary L/C 之
                                  受益人,如果貨源來自 Secondary L/C 之受益人,其貨款之流向是否

                                  有違背代位清償之原則。如果貨源非來自 Secondary L/C 之受益人,
                                  融資銀行當可向信保基金理賠予以代位清償。因此,若係移送信保

                                  基金保證之外銷貨款,在代位清償尚未釐清之前,未便支付全額貨
                                  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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