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358 - 進出口貿易與押匯實務疑難問題解析-首篇 (增修訂二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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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2  進出口貿易與押匯實務疑難問題解析 (首篇)





                       貳、何謂三角貿易?



                           三角貿易 (Merchanting Trade),係指我國廠商接受國外客戶 (買方) 之訂
                       單,而轉向第三國供應商 (賣方) 採購,貨物由賣方逕運買方,或經過我國轉
                       運 (不通關進口) 銷售買方之貿易方式。亦即我國的中間商利用其從事國際貿

                       易之經驗、技術、商務關係或地理上的優越位置,對出口商 (第三國) 供應商

                       以買方地位,而對進口國進口商以賣方之地位,分別簽立買賣契約,貨物則
                       由出口 (第三國) 逕運進口國 (或經過我國轉運不通關),我國的中間商僅以文

                       件處理 (document process) 方式達成貿易,並賺取價差之行為,因此在實務上
                       較常見之類型下:

                       一、傳統型三角貿易


                           即指我國的中間商分別與進口國進口與出口國 (第三國) 出口商訂立買賣
                       合約,貨物則由出口商 (第三國) 逕運進口國,至於貨款則由中間商以契約當

                       事人立場一方面自進口商收取,另一方面向出口商支付。

                       二、轉口型三角貿易

                           出口國與進口國兩國間的貨物買賣,透過我國商人仲介成交,貨物係自

                       出口國先運至我國後,或原封不動或改包裝或稍為加工 (不通關) 再運至進口
                       國的貿易方式,以我國立場而言即為轉口貿易。


                       三、特殊型之三角貿易

                       (一)節稅為目的


                           我國之廠商以節稅為目的,在我國境外之國家設立公司 (俗稱境外公

                       司),進出口貿易之進行仍由台灣母公司接單無論付款方式為 (L/C、D/P、
                       D/A 或 O/A)  悉以境外公司名義,在國外銀行或國際金融業務分行 (俗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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