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358 - 進出口貿易與押匯實務疑難問題解析-首篇 (增修訂二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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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2 進出口貿易與押匯實務疑難問題解析 (首篇)
貳、何謂三角貿易?
三角貿易 (Merchanting Trade),係指我國廠商接受國外客戶 (買方) 之訂
單,而轉向第三國供應商 (賣方) 採購,貨物由賣方逕運買方,或經過我國轉
運 (不通關進口) 銷售買方之貿易方式。亦即我國的中間商利用其從事國際貿
易之經驗、技術、商務關係或地理上的優越位置,對出口商 (第三國) 供應商
以買方地位,而對進口國進口商以賣方之地位,分別簽立買賣契約,貨物則
由出口 (第三國) 逕運進口國 (或經過我國轉運不通關),我國的中間商僅以文
件處理 (document process) 方式達成貿易,並賺取價差之行為,因此在實務上
較常見之類型下:
一、傳統型三角貿易
即指我國的中間商分別與進口國進口與出口國 (第三國) 出口商訂立買賣
合約,貨物則由出口商 (第三國) 逕運進口國,至於貨款則由中間商以契約當
事人立場一方面自進口商收取,另一方面向出口商支付。
二、轉口型三角貿易
出口國與進口國兩國間的貨物買賣,透過我國商人仲介成交,貨物係自
出口國先運至我國後,或原封不動或改包裝或稍為加工 (不通關) 再運至進口
國的貿易方式,以我國立場而言即為轉口貿易。
三、特殊型之三角貿易
(一)節稅為目的
我國之廠商以節稅為目的,在我國境外之國家設立公司 (俗稱境外公
司),進出口貿易之進行仍由台灣母公司接單無論付款方式為 (L/C、D/P、
D/A 或 O/A) 悉以境外公司名義,在國外銀行或國際金融業務分行 (俗稱